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五险一金的出现就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体现。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它们,五险一金包括什么?缴费比例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为广大朋友详细介绍这一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一、五险一金的具体内容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养老,给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的保险。养老保险由职工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纳一般为去年月平均工资的8%,企业为20%。养老保险至少要缴纳15年才有效,而且必须到了退休年龄才能领取。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也是由职工和企业共同缴纳的(灵活就业的的为8%),职工为2%,企业为6%,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仅供个人使用,住院报销比例为:3万以内的职工15%,企业85%,3万到四万的职工10%,企业90%,超过四万的职工只需5%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几种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保险。职工缴纳1%,企业2%,失业保险最少要交一年,失业了(非本人主动意愿中断工作)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1—5年的可以领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5—10年的可以领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职工在工作中意外造成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力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保险。工伤首先来说必须是劳动者在劳动中出现的人身伤害(包括上下班期间哦),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于个人或者企业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无需缴纳。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保险。生育保险男女职工都要缴纳,企业缴纳比例为0.8%,职工无需缴纳,必须缴纳满三个月才能申请生育保险,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向单位申请。
  
  (六)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费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和单位缴纳的比例各位5%—12%之间(单位不同缴纳比例也有所不同)。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40万。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五险一金包括什么的详细内容。同时,我们需要注意两点。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如果你还有其它与之相关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有句古话叫做“母子连心”,其实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如果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女方都是希望孩子能够跟随自己生活的,那么,如果女方想要和孩子一起生活,那应该如何去争取抚养权了。关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了解。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虽然我们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


·法律保障祖父母的探望权吗?
      1、案例: 晏某与李某于2005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2006年3月于民政局领证,婚后育一子小宇。两人长期在外打工,小宇由爷爷奶奶即晏某父母抚养,爷爷奶奶对其疼爱有加。2009年李某要求与晏某离婚,诉至法院,由于小宇年纪尚小,未满3岁,法院判决小宇由母亲李某抚养,晏某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后两人各自再婚,但晏某一直......


·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算犯法吗
      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算犯法吗一、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算犯法吗?婚内出轨行为不触犯法律,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但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重婚罪,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则仅属于道德问题,但不构成犯罪,如因出轨起诉离婚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二、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夫妻一方出轨......


·登记结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男女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那么双方之间才能被认为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彼此的合法权益也才会得到保护。但登记结婚也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么登记结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完全具备下述条件者,始得结婚:(一)男女双方本人......


·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是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则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那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如就读大学的子女已年......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8条适用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吗?
      1、《婚姻法解释三》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


·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
      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一、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


·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
      子女抚育费其实也就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抚育费的支付问题。而现实中,支付未成年子女抚育费的也是有一定原则要求,那到底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我国《婚姻......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



·上海市看守所大全:全部21个看守所地址、电话最新信息
      上海市...监所管理总队(电话:021-58430022,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律师为南京市溧水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也被越来越广泛地意识到。那么,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到底应该怎样进行,又有哪些管理规定?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了解,希望能对同样想了解这方面问题的你提供一些帮......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能报?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能报?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说了,车身划痕险是新车保险中的一种,是属于可选保险的范畴,也就是可以买也可以不可以买的。那么没有买划痕险但是车身被划伤了还能不能补买然后报销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


·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经治疗后身体恢复正常的,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工作,但还有些工伤的伤情较为严重、甚至造成残疾,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对于这种情况,工伤职工在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后,可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自......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大家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您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再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就可以使债权债务发生转移。但是,你知道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范本,供你作为参考。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范本债务受让......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的规定有哪些?
      个人隐私任何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窥探,而国家也有属于秘密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泄露。如今信息传播飞快的情况下,要更加谨慎保护国家秘密,对任何形式泄露秘密的个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保护国家安全。那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


·最新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最新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流程毕竟现在的社会经济是发展的越来越快的,现在国家也开始着重于城市建筑物的翻新和新建了,因此很多修建时间较久的房屋就是比较陈旧需要翻新或是拆迁了,作为被拆迁的朋友也不用担心自己拿不到补偿的,因为按照最新国家房屋拆......


·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迫于单位的压力而往往被迫加班。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实践中,有些单位不顾法律的规定,不但长期要求其员工加班,而且还不付加班费,那单位的这种长期加班不付报酬的行为合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本人于2020年6月10号入职,2021年6月6号离职,入职
·离婚后被前夫债务人起诉婚姻续存期间共同债务
·请问原单位应陪我多少钱?
·请问我家是四十八平方,拆迁办该怎样给
·您好!孩子在网上不知搞了什么平台,结果被长白市长白县派出所抓
·我*人怀孕已有3个月,现在被公司辞退
·房租9月到期了。我11月要搬走。房东说要退押金。但是一直拖着不给退san
·我想离婚,都是需要什么?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热门城市

·滨州律师
·
资阳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商丘律师
·
邯郸律师
·
咸阳律师
·
江西律师
·
肇庆律师
·
开封律师
·
万盛区律师
·
延安律师
·
基隆律师
·
攀枝花律师
·
东莞律师
·
海北律师
·
红河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