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 一、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呢?
  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无效,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到在三个月内办理,但是这个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此而导致继承公正书的无效的。
  换句话说,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主要看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例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二、房屋买卖公证书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这种情况也属于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经公证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
   三、房屋赠与公证书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如果经公证的是房产赠与合同,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所以,不管是房屋继承还是房屋买卖赠与的公证书,如果公证书中没有限定期限,公证书都是长期有效的,但是,虽然公证书长期有效,房屋产权作为不动产的产权,实行的登记取得制度,故建议您及时进行产权登记。
  一般来说,日常生活中进行房产公证的情况主要有房产继承公证、房屋买卖公证以及房屋赠与公证。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这三种情况下的房产公证书期限法律均未作明确的限制。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是长期有效的。但是因为房产本身、合同或是合同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可能会导致一些失效情况,如合同撤销,赠与人的死亡等等,故建议您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4、付款时间......


·小产权房售房协议书范本
      您可能都听说过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与其他房产比较起来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小产权房并不具备房产证。但是您如果有购买小产权房的想法,买卖双方一定要签订小产权房售房协议书,确保双方的产权和责任明确。但是对于具体的协议书的内容,能够写出来的并不是很多,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协议书的范文。一、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


·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要是有房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对这些做出处理的。此时如果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对后面房产的分割是否会产生影响呢?关于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夫妻离婚时,如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归女方的话,此时对房产的分......


·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国的儒家文化在世界各地遍地开花,影响着世人,而作为它发源地的山东近年来的经济发展更是迅猛。这其中一个原因是山东的拆迁改造,拆迁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有拆迁必然伴有拆迁补偿,那么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国家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减少一人持有多套房产,从而出台了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来进行限制。那么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都包含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所有的事情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都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规章制度,对于信息公开也是如此。不管是政府的信息还是商业上的一些信息,在公开以前任何人都不得对信息进行买卖或者非法泄露。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我国针对医疗事故进行了等级上的划分,而且只要发生医疗事故以后,院方和患者总是针对医疗事故赔偿款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实际上现在比较紧张的医患关系,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我们就......


·银行贷款诈骗罪分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



·2022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46农村常住居......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办理涉及增值税发票犯罪案件:虚开......



·公然侮辱他人的刑事责任。
      就刑事责任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予以刑事处罚。其中“公然侮辱他人”,是指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侮......


·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的法律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实际中,遇到商业秘密被侵犯,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一)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


·试用期交社保吗?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
      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要是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尤其是在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是有一定原则的。那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1、《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
      一、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二、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收养人,可以酌情给予考虑。...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应该领取的数额。若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保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房产公证书期限是多久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李律师,我是跟山东省泰安的老扳在江苏打工,现在我的左手食指肌
·我是c1的驾驶证刚过实习期刚满十二分用检证吗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间查出怀孕
·你好,我在兰州购买了二手车油气两用的,车已经过户了,就是气瓶没过户,不知道气瓶在哪里过户,需要什么手
·我有一些拆迁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可以去律师所面谈吗?咨询怎么收
·我驾校报了名!但是科目一还没考可以退钱不
·孩子被撞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涉嫌经济诈骗,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下,2009年有朋友委托我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热门城市

·黄冈律师
·
琼海律师
·
奉节县律师
·
欧洲律师
·
阳泉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宝鸡律师
·
吴忠律师
·
玉林律师
·
吐鲁番律师
·
辽阳律师
·
运城律师
·
宁夏律师
·
宁河区律师
·
陇南律师
·
六盘水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