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如何确定购货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
  2、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相对应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增加。
  3、如果双方并未约定违约金,那么赔偿的标准根据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来认定的,购销合同中,基本都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进行赔偿的。
   二、购货合同违约金包括哪两种?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三、如何认定购货合同的违约金过高?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何判定违约金过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明确: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是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以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为准,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
  综上所述,购货合同违约金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超市采购人员要熟悉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相关知识。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和供货商约定好违约金比例,通常这个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具体多少就是需要双方根据可以预见的损失进行确定了。...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并且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优惠政策,而一般的合同上都会写明工作的年限是多久,但是年限一到且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一、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到期后不续签,随时可以不上,但是单位原......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一、合同的履行程序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


·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怎么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经济生活中,往往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约定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使合同内容如期保质地履行。然而,当合同不能如约履行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一般的合同违约赔偿操作起来还比较简单,那么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又是什么呢?为您做简要介绍。《民法典》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我们在生活当中,刚刚购买了一份保险,但是我们却还是有许多细节不太了解的,比如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会为您解答一下这个细节问题。我们只有了解了细节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更好的利用保险保障我们的生活哦。一、保险合同生效1、保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通常是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由于特殊情况的发生,可能出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


·一般公司法人签名的情况有哪些
      一般公司法人签名的情况有哪些?我们对于法人的认识是比较清楚的,任何一个公司都会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每一个公司需要一个代表人来处理事务,按照公司的法的规定必须要有一个法人来负民事责任,因此法人对于公司是必不可少的,那公司法人签名的情况有哪......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1、《公司法》第187条规定: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标准近几年医患关系比较紧张,而且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这时候在责任认定以及赔偿上,就会有一定的标准,不知道您对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是否有一定的了解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相关问题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



·扬州律师谈民间借贷案件中大额现金交付的认定
      马某某均通过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方某某提供借款,被告方......



·江宁借贷律师
    江宁借贷律师专注于南京市江宁区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等......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我们都知道,除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一种情形,还有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但问题是: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工作中违章驾......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


·一般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在劳动合同
      一般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可能会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此时,员工辞职要给违约金么?生活中有不少在试用期期限内就辞职的员工,员工试用期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员工辞职要给违......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如果侵犯了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那具体来说要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请一起在下......


·权利解读——发表权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著作权人完成创作后,决定是否将自己的创作公诸于众,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将作品公诸于众的权利,该项权利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最基础的权利,确......


·零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
      零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一般涉及政府或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合同签订过程比较复杂,但是一旦双方签订合同工程项目期限就比较长久,就不会反复签订合同,但是在生活中,一些小的建筑公司签订的都是零星工程,那么,零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农民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该怎么办?
      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2、向劳动人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两人几年不合有房了有一个儿子13岁了我是女方
·交通死亡者身份认定,死者农村户口
·我是木工工人,三月十六号经朋友:介绍到一个老板做工有
·关于意外身亡赔付问题
·结婚五了没有孩子,女人出轨了,女方要求离婚女人要赔偿男人多少精神损失费?共同财产
·因疫情影响,展览行业业务受限,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无法再承担高
·我叔叔的户口之前在丈母娘家,现在离婚了要迁回来。派出所说因为名下没房所
·关于经济纠纷,一位34岁的姐姐将她在中介公司租的房子转租给我转租的时候她把她的家


推荐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热门城市

·哈密律师
·
无锡律师
·
武隆区律师
·
黄石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萍乡律师
·
玉溪律师
·
遂宁律师
·
德宏律师
·
河池律师
·
宣城律师
·
新北律师
·
沧州律师
·
彭水县律师
·
大理律师
·
鸡西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