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男女之间建立的婚姻,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被撤销,主要是因为在建立婚姻的时候,当事人一方是受胁迫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原则上无溯及力。
  婚姻被宣告为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原则上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婚姻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有效要件,因而自始不发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或法律后果,包括因婚姻而产生的夫妻间的权利和艾务关系,以及因婚姻而引起的其他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是法律对其配偶身份的否定,而这种否定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及其子女的法律后果。
  (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夫妻财产制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以夫妻的特定身份为前提的。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法律明确规定他们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能按照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当然地归双方共同共有。在同居期间,一方的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此期间有共同经营所得的财产,应当按照《民法通则》中有关共有的一般规定处理。如果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对其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承认其法律效力。这并不是说对无效婚姻的肯定或者承认,而是对公民的合法的财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处理,首先由当事人自己自愿协商处理,分割财产。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不成,再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作出判决。这体现了民事关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和司法实践中司法最终救济的原则。
  (三)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体现了《婚姻法》对夫妻财产权益的保护。婚姻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重婚,通常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外,对有证据证明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与其重婚的第三人购买的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上述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当事人一方的处分而成为其和与其重婚的第三人的共同财产,而依然是其与合法配偶的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具体到重婚问题,婚姻当事人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取得其合法配偶的同意,应当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在重婚期间,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与其重婚的第三人购买的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不属于他们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而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从而保护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四)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教育。
  婚姻无效或婚姻被撤销,
  自始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中受胎而出生的子女,应视为非婚生子女。婚姻法规定其适用有关前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1、父母对该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该子女成年后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3、父母与该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此外,在监护、代理、收养等涉及父母子女关系的事项中,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受父母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这对保护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中的子女的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二、婚姻撤销的注意事项
  具体适用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一)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被宣告死亡,另一方可以另行结婚。即使被宣告死亡的人再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另一方当事人的婚姻仍然受法律的保护,不按重婚处理。前婚姻一方当事人撤销死亡的宣告,不是另一方当事人后婚姻无效的原因。(二)在确认婚姻无效、婚姻被撤销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不受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父母子女间具有自然的血缘联系,父母的婚姻虽然无效或被撤销,但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在此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子女于无效婚姻中受胎,但在出生时其父母已具有合法的配偶身份,该子女则应视同婚生子女;2、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中受胎、出生的子女与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其父母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撤销婚姻不是当事人之间随意作出的,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才能作出撤销的决定,而实践中,只有具有一定资格的人,才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至于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包括人身方面、财产方面、以及子女等等方面,都是会产生一定影响的。...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
      在夫妻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况,在这时,财产分割成了一个必要环节。可是,在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上,许多人就不太清楚了。那么,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结婚是一件喜悦的事情,涉外婚姻是更是一件令人津津称道的喜事。但是在涉外结婚中,结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进行?这个的问题令新人们感到十分困惑。下面为您介绍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一、涉外结婚公证的流程对于来自国外的法律文件,不论是国外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件,还是当事人自己的意......


·如果已经起诉离婚能撤诉
      不管是对于情侣来说还是对于夫妻来说,吵架和闹矛盾都是在所难免的,而且,在当时的那种情形之下,是很容易做出一些冲动的决定的,甚至会提出离婚和分手,但是,也有很多时候,事后想想,并没有必要闹到离婚的必要。那么,如果已经起诉离婚能撤诉吗?对此,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起诉离婚可......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
      抚养费的变更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并且常见的是要求增加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情况,在这种时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而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增加抚养费要哪些条件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离婚时如何处理涉公房的权益?
      1、售后公房,也称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公房实际上是卖给夫妻双方而不是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根据一定的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往往与夫妻双方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


·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
      ◆业务性质: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认为合适上市者。◆营业纪录:申请人需证明在上市文件日期之前24个月期间的活跃业务纪录。主要经营一项业务而并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联交所可以于下列情况下放宽上述24个月的规定:申请人属于天然资源开发公司;为新成......


·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
      我们知道,起诉离婚不仅原告要搜集离婚的相关证据,还要聘请专业的代理律师,而聘请代理律师是要给费用的,起诉离婚不同情况费用也有所不同,那么,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


·工程完工之后,如果质量不过关,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
      工程完工之后,如果质量不过关,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话还会因为安全事故而导致人员的伤亡。所以,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承包方,都应重视工程质量,履行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职责。我国各省市为了更好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制......


·征地后一定会拆迁吗?
      征地后一定会拆迁吗?征地后一定进行拆迁吗国土资源局贴出征地公告,可能意味着要拆迁,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



·姚律师依法辩护,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终轻
      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石某被株洲某高速公路第三项......



·南京合同债务律师
    南京合同债务律师处理南京合同债务纠纷,承办买卖合同纠纷、建筑......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国内或内地公民须提供的......


·起诉离婚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是衡量一个工程好坏第一标准,一个工程在验收之中,首先检查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因此确保工程质量需要多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出现问题后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那......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拖欠货款算诈骗吗拖欠货款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不会构成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


·大拇指骨折司法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纠纷导致人身损害之后,一般都要对损伤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在刑事案件中,鉴定结果会作为量刑参考,在民事案件中,赔偿标准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那么,一般大拇指骨折司法鉴定是属于什么程度的损伤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


·车祸后扣留车辆的时限是多久
      车祸后扣留车辆的时限是多久一、车祸后扣留车辆的时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公司法人个人有危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应按各项法律规定处罚其本人。若是有挪用公司资金用于家庭成员消费等行为的,该成员知情不报或参与犯罪、同为共犯的,按规定处理,若是该成员毫不知情,......


·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本人在工地打工,因为脾气不好,打了人,结果对方5个人上来把我
·应收款催收,应收款催收,应收款催收,有聊天记录,送货单,物流
·我在***做活。上面两个老板开头叫姓谢垫钱沒几天得罪一个老板不要他做了。其中一个老板叫我垫钱。垫
·你是杞县的律师吗
·你好,我是离婚后再婚,后来又离婚了,户口一直在前夫村里没有迁
·我一亲戚66年的,在丹阳一单位打扫卫生两年,工资二千不到,每
·顾律师你好,我一个法院提起的诉讼,关于我与前夫房产借贷产生的
·我朋友借我的名义开公司,同时向我借钱60月到17中公司运转正常,后面他决策失误,导致需要


推荐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热门城市

·昌江律师
·
图木舒克律师
·
淮南律师
·
北海律师
·
汕尾律师
·
江津区律师
·
湖南律师
·
黔东南律师
·
台北律师
·
随州律师
·
汕头律师
·
渝中区律师
·
普陀区律师
·
广安律师
·
海南律师
·
哈尔滨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