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内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使用,处理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它的使用期限也就不同了,居住用地期限最高为70年,其他用地大多为50年,那么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我国在土地使用年限上有哪些规定?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二、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4、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5、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6、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7、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8、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9、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以上就是有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的详细介绍以及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时,国家并不会直接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按照国家的规定,业主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在不改变原来用途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期限会在剩下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包括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工程质量认定书等。其中工程质量关系到业主的根本利益,开发商必须保证建筑质量符合要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概括总结。一、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建筑工......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随着我国科教文卫等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使用土地,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使用土地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呢?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一、土地承包合同概念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行为?
      土地征收是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国家依法征收土地并且会给农民合理地补偿和妥善的安置。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如果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在国家未批准的情况下征收占用土地,就违背了法律,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


·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
      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当遇到城市建设的时候,可能会被征用。通常情况下,征收土地由县国土部门发出公告。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村委会也开展土地征收,将土地转让给企业用于生产建设。村委会作为最基础的农村管理组成,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村委会能不能征收......


·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怎么写?
      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怎么写?古时候人们做生意都讲究的是白纸黑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仍然在遵守着这一习惯,就拿机动车转让来说,我们知道汽车销售是一个朝阳行业,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有买车的欲望,这拉动了二手车的市场。北京机动......


·刑诉法163条规定宣告判决后要送出什么文件?
      刑诉法163条规定在法庭上宣告判决的,需要送判决书给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是当地派出所,但不会送到当事人家人手中。代理人、检察院也会收到判决书。判决书分为一审和二审,当事人若是不服判决结果,可请律师协助向原审法院或更高级的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判决书都......


·怎样才算是童工,哪些单位可以招录童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却时有出现一些不法企业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怎样才算是童工呢?此外,在法律上,可以用童工的企业又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小企业融资有什么特点,有什么融资策略?
      小企业融资有什么特点,有什么融资策略?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小企业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然而与大企业相比,由于小企业存在规模小、基础薄弱等问题,小企业融资也成为了一个难题。那么,小企业融资有什么特点呢,针对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又有什么融资......



·2023最新武汉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及位置导航
      1、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女子看守所):武汉市东西湖区舵......



·南京律师刑事辩护
    南京律师刑事辩护代理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在生活中,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发包人为了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会收取承包人质保金,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再予以返还,这一措施对于保证......


·遇到房主一房二卖,怎么办?
      1.一房二卖,顾名思义,是指出卖人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了两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一房二卖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一房二卖房屋归谁所有?遭遇一房二卖如何维权呢?2.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


·公司申请破产 还不起钱 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还不起钱怎么办?现在非常多朋友加入创业大军,但是有很多人运气不太好,公司入不敷出,开不下去了,导致要申请破产。那么公司申请破产还不起钱怎么办?今天网站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申请破产后关于债务方面的相关规定。一、公司申请破产还......


·司法鉴定人类别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不同的司法鉴定需要去到不同的司法鉴定机构,相应的也就有了司法鉴定人类别。我们在前去做司法鉴定时,不妨先了解司法鉴定人类......


·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刑事拘留是在对犯罪分子审判前的一种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这些问题可能会难倒不少人,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应该如何冻结资金?
      应该如何冻结资金?一、如何冻结资金1、如果是想冻结自身的个人账户资金,只需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证件就可以啦。2、如果是想东借他人的资金,则需要公安司法干预再能强制冻结。二、司法冻结详细规定:在涉及民事纠纷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把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哪些方面?
      国有企业掌握着很多优质资源,一些人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往往会贿赂企业部分领导,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其就构成了商业贿赂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商业贿赂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我国刑法也在不断完善。那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把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


·女职工未婚先孕被单位辞退违法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属相的喜好,今年不少女性劳动者都扎堆怀孕,当然,这也是一件喜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要是女职工未婚先孕,从而被单位辞退的话,这样违法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一、女职工未婚先孕被单位辞退违法吗未婚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在吗,我是美容店老板,请的老师帮顾客做微整失败san
·2020年6月11日,ys教育的人打电话给我推销如何提升学历
·这样算违约嘛 应该怎样处理 请指 谢谢
·本人女方一直带着孩子在外地生活和孩爸分居状态,两人经常吵架,
·你好!不购买公司产品被主管责令休息合法?
·2016年底认识,2017年10份怀孕于同年12月份登记。2
·请问一下不认上人怎么办
·我想问一下我的案件记录系统里有没有销掉?


推荐律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热门城市

·永川区律师
·
淮北律师
·
铜梁区律师
·
延庆区律师
·
临沂律师
·
鄂州律师
·
吉林律师
·
伊春律师
·
衡水律师
·
吉安律师
·
亳州律师
·
红河律师
·
宜春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新乡律师
·
佳木斯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