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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一、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有问题要咨询?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 违约金的支付额度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四、 是不是在培训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五、 是不是在培训期间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果在服务期,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如果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公司主动提出,但员工仍然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通过上文对于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解答,相信您对于违约金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一般来说,违约金是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来计算的,您可以拒绝支付那些漫天要价的违约金。另外,并不是只要培训不能进行就一定是违约,若是因为出现法定事由或者约定事由而导致的违约也是可以不支付违约金的。... ·合同到期可以被辞退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相较于原本的《劳动法》有几个主要的变更,那么很多人想问,合同到期可以被辞退吗?根据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被辞退是有权要求补偿的,那么关于补偿的具体操作该如何进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一、弄清辞退原因首先要弄清楚公司的辞退原因,以及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中......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合同订立阶段(一)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1、若对方当事人是单位,需审查其是否有从事相关生产经营的资格、资质、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用情况等。可要求对方......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借贷合同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属于违约行为或其行为会侵犯到债务人的权益的话,债务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行使抗辩权,而债务人抗辩权的行使有先后之分。那么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在合同......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一、代位权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的。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一、简述撤销权所谓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和权利的行为危害自己债券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在民法理论上有的又称之为废罢权诉权。二、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推出了国家租售同权政策,这一政策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推出了国家租售同权政策,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公民租赁房屋与购买房屋在城市内所享有的权利相同。目前,租售同权政策仍然没有在全国推行,只是在个别城市推出。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租售同权什么权利的相关知识。一、租售同...... ·累犯取保候审可以吗,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犯罪分子的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对此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最......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在现实生活中,离了婚的夫妻很少还会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被过户的一方会拿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应该怎么过户呢?在此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一、离...... ·潍坊刑事律师为聚众斗殴案辩护,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 案情:林某在工作过程中与赵某产生矛盾并相约斗殴,之...... ·扬中市看守所 扬中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江苏省扬中市新坝镇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一、未收到解除合约书怎么办?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 怎样判断微信交友网络诈骗骗局?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交流的进步,通讯工具的更新换代,手机,几乎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 关于设备抵押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含以下: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 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日常生活中,个人和单位经常会因为资金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如果个人通过伪造的证件、使用...... 诉讼标的侵权与违约可以同时进行审理吗?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不能在一起诉讼中同时适用,对于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事先也没有明确约...... 我国有两种传统类型的公司一种就是我们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在公司设立之后,会有公司名称的规定,名称...... 一、离婚财产可以分期付吗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就可以了,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由双方就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处......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老板家也知道在哪儿,去他家讨工资老是见不到他人,问我们可不可以报警 ·你好律师:交通事故今年8月底已开庭,什么时候出判决结果,大概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我值多少钱,8月3日我来到一家认识的私营企业 ·你的电话是多少?我想咨询一下。 ·合伙开店各50%,现在对方要安她的方案散伙要我执行 ·本来去银行存定期,可是存单变保险单,请问怎样维权并且拿回本金 ·咨询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及判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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