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一、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二、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综上所述,关于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我们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的问题,我们需要注意,是可以要求赔偿一定的违约金的,但是违约金的金额是有一定的上限的要求的,我们不能过分的高于实际损失的金额来进行索要违约金,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茂名律师 。
  
  
  ...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随着贸易行业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贸易交易也发展很快。在进行国际间的贸易交易时,双方的了解程度不是很深,需要签订一份国际贸易合同来约束双方并且给对方一个保障。产生合同纠纷是常有的事情,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1、投保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2、投保自由退保也自由。3、10天犹豫期退保没有经济损失。4、过了犹豫期退保只是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就是扣除保障成本和保险公司运作费用后的余额。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1、《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许多合同在签订后可能感觉其中的几条条款并不合适,所以签订者就像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条款。这些合同往往需要通过上诉来处理,但是一些朋友可能对此有些疑惑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到底该怎么写。下面,我们来为您解惑。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代理词需要通过具......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您都知道,合同有双务和单务之分,但对于很常见的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呢?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了方便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一、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


·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
      留置权保管合同适用吗留置权在生活是非常常见的。在保管活动中,本身就存在保管物,那么,它是否就等同于留置物,对于寄存人,即被保管人,不支付费用的情况,保管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而留置权保管合同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一、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


·如何约定劳动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怎么约定
      试用期是多久、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等等问题,都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那么,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究竟应该如何约定劳动试用期呢?此外,在实践中,双方又该如何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如何约定劳动试用期......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应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由于民间借贷中很多都是私人间的借贷,因而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尤其是一方借款之后不还。那对于出借人而言,要是遇到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民间借......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一、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实践中,也有不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以“债转股”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其安排主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先向目标企业提供一笔贷款,并且约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选择将该等贷款形式的债权转换为目标......


·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听说过计划生育政策吧,对于那些子在计划范围内的孩子出生时,超生的家庭是会被罚款的,此时,超生家庭所缴纳的费用就是社会抚养费。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故而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江西2017年社......



·马鞍山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马鞍山市看守所地址是马鞍山市葛阳路与宁芜高速交叉口......



·六合离婚律师
    六合离婚律师面向南京市六合区及周边地区,提供专业的婚姻家庭法......



·非法拘禁罪量刑起点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非法拘禁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对于它的定罪量刑法律也是做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你知道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起点是怎样的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供你阅读。一、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起点是怎样的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没有得到......


·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
      不得不说拐卖儿童这在全世界都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最近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对此,我国《刑法》中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以加大对该行为的打击力度。那您知道犯拐卖......


·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
      通常在一些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一部分定金。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属于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交付定金后,顺利的话就是双方约定交付剩余款项;如果一方想违约要解除合同的,就涉及到定金退还的问题,定金具体......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一年以来,我国的营商环境飞速变化,旧公司法对于出资规定的条款已越来越不适用,所以新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就出台了。那么,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


·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解除。具体就其中的员工而言,您知道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1、......


·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如果债务人发生意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遗产保全。即使债务人去世,未偿还的债务仍旧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要回来。那么具体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尽介绍。一、选择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


·能够申请婚姻无效的有哪些人?
      1、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上的内容可以强制执行吗
·交通事故赔偿货主和车主一起承担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申请离婚
·我老公是上夜班早上下班路上出了车祸 当时就做了左右脑开颅手在厂里上了一个月差一天
·现在会见需要哪些材料?
·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关于银行信用卡刷卡签单问题!
·转账转多了怎么办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热门城市

·江北区律师
·
兰州律师
·
文昌律师
·
垫江县律师
·
湖州律师
·
三沙律师
·
海东律师
·
云浮律师
·
三亚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达州律师
·
开封律师
·
中卫律师
·
咸阳律师
·
门头沟区律师
·
长宁区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