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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有问题要咨询?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非法釆矿罪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一)无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四)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五条,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挖海砂,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六条,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七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矿产品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价值数额累计计算。 第九条,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十条,实施非法采矿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实施破坏性采矿犯罪,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退赔,积极修复环境,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一条,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受过处罚的除外。 第十二条,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应当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用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的专门工具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依法没收。 第十三条,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矿产品价格和数量认定。 矿产品价值难以确定的,依据下列机构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一)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水行政、海洋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 (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报告。 第十四条,对案件所涉的有关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依据下列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就生态环境损害出具的鉴定意见;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是否属于破坏性开采方法出具的报告; (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就是否危害防洪安全出具的报告;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就是否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出具的报告。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非法采矿这种行为破坏到的不仅是生态资源,很多非法经营的这些采矿公司,都没有足够的资金去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采矿发生的这些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所以针对非法采矿这种犯罪行为,既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又是为了保障采矿人的安全。 ... ·挪用资金自首能否减刑,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现在的经济犯罪逐渐增多,一些人挪用公司企业等单位的资金,但在在现在的舆论压力和追查力度之下他们会选择自首,那么挪用资金自首该如何判定,自首后是否能够减刑,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信息吧!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 ·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那么存不存在“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的说法呢?请您继续往下阅读。由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不存在“未遂”的说法。寻衅滋事的认定: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办 一、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行为,本身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但如果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个时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们每位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严格律己,那么首先就需要我们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一定认识,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引起了很大关注,其中修改了很多内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有哪些具体内容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的相关规定一、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 ·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 我们发现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男方争夺抚养权其实是不太容易的事情,毕竟很多时候都是女方在实际照顾子女,因此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的多。那此时作为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才好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方离...... ·医疗纠纷诉讼书范文 医疗纠纷诉讼书范文一、医疗纠纷诉讼书范文医疗纠纷诉讼书原告(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通讯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原告......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发明创造属于我国规定的专利类型中的一种,但必须要经过申请后,才能获得专利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申请人又该如何来申请发明专利?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 ·伪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伪证罪的定义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2、伪证罪的构成要件...... ·合肥市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及电话 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 ·南京房产律师陪购 南京房产律师陪购服务:开发商信誉及资质调查;查验期房的预售许...... ·彩礼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返还彩礼有什么依据? 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关于这个彩礼日后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尤其是在男女最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离婚的时候。那么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在我国法律上是否有有相关法律依据呢?我们为您解答。一、彩礼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怎么办?一、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怎么办?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时首先可以收集证明他人确实违反了行政法...... 1、当地报案。因为网络欺诈涉嫌犯罪,第一步肯定要带齐证据,到网监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报案,立案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侦查和处理...... 现在普遍结婚年龄越来越早,很多夫妻在还没有完全适应对方的时候就确立了夫妻关系,而这也是导致最终离婚的原因之一,夫妻双方离...... 老板卖假货,员工不知情的话,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员工知情参与卖假货要付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指认完现场下一步是不是要批捕了?指认完现场下一步并不一定就是批捕,两者之前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指认现场意义是更好的对案...... 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离婚根据调查显示,在婚姻关系中有很多女性是长期遭受着对方的家庭暴力,虽然萌生过离婚的念头,但由于对法...... 鸦片战争的发生相当于以毒品敲开中国的大门,这是中国丧权辱国的开始。近代有林则徐虎门销烟,现代有严禁黄赌毒。在我国对于毒品...... 相关法律问答: ·银行信息,你好,你好,我在农村信用社存了一万八千元的一年 ·婚姻家庭,我想离婚不知该怎么做需要哪些手续 ·财产属于谁,房产证的户名是父亲 ·担保公司不需要告知贷款人就可随意扣车吗? ·我以前不懂事借了网贷现在还不上了,催收的上门找我。我和他协商 ·秦淮区红花村23路公交车底站网吧里面有老虎*博机,怎么没人管?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 ·供热站责任造成我家被泡应该怎样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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