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犯行贿罪自首的应当如何处罚?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一、犯行贿罪自首的应当如何处罚?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行贿人是否自首与立功要把握三种情形(一)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交待行贿行为如何认定。按照“两高”《解释》,“被追诉前”,是指检察机关对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刑事立案前。在检察机关立案前,行贿人交待行贿行为的情形,根据其交待的主动性与否,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两高”《解释》第7条规定)。即行贿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在检察机关刑事立案前,向有关机关或有关个人如实承认和供述自己实施了行贿犯罪,并将自己置于有关机关的控制之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主动交待”,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待的主动性,即出于行贿人本人的自觉意愿,是行贿人的自主选择,而非外因的强迫意志;二是供述的真实性,即如实交待全部行贿行为。具体而言,是指行贿人在其行贿犯罪事实或其本人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办案机关、所在单位、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员投案并交待自己的行贿行为。行贿人在被检察机关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本身就具备了“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一般自首条件,行贿人成立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的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同时,由于行受贿犯罪行为隐蔽,取证困难,为了鼓励行贿人交待犯罪行为,加大对受贿犯罪的发现和打击力度,我国刑法第390条第2款又规定了行贿人特别自首制度,即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于刑法第390条第2款属于特别条款,且处罚较之第67条第1款更为轻缓,根据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法条竞合之适用规则,以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解释原则,对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直接适用刑法第390条第2款的规定。(2)行贿人在被追诉前被动交待行贿行为。即刑事立案前,在办案机关对行贿人进行调查谈话、采取调查措施期间,行贿人迫于办案机关所掌握的证据交待行贿行为。此种情况,“两高”《解释》并没有专门规定,但是实务中也常有发生,也有必要厘清。笔者认为,此时,行贿人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缺乏到案的主动性,不成立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的自首,只能适用刑法第67条第3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被动交待行贿行为。即刑事立案前,在办案机关对行贿人进行调查谈话、采取调查措施期间。??
  
  
  ...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公民往来其他国家,我国有着严格的标准。公民如果要出境,应办理相关的手续,领取到出境证件之后,方可合法离境。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组织或个人偷越国境甚至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为他人提供伪造的出境证件,这些犯罪行为实际上被统称为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那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法律特征?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法律特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


·刑事诉讼法一审被告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一审被告抗诉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抗诉条件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高利转贷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高利转贷单位犯罪如何处罚1、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一、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


·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会一起开网店,以此作为共同的收入,而要是在网店很赚钱的时候,夫妻打算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应该要怎么分才好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样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


·法律上浙江网络诈骗多少
      法律上浙江网络诈骗多少立案网咯诈骗已经不是新鲜的事了,很多人都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了,在经济发达的浙江也出现了网络诈骗,但是对于浙江网络诈骗多少立案,有的浙江朋友了解,有的浙江朋友并不知道。立案标准在法律上是有非常严格而明确的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去新的公司报道,公司人事登记资料需要以前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前不知道有这个程序,也不知道还有这种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一起从下文当中了解吧。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


·医疗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
      医疗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一、医疗机构用地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文件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



·镇江市看守所开通预约平台,律师提前安排会见在押人员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



·长丰县看守所
    安徽省长丰县看守所地址在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西路,水曹路庙......



    超过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是否导致抵押权消灭很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会约定好抵押期间和担保期间,如果能在合同约定好的时间内......
    故意犯罪的类型包括了哪些(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定期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
    ?一、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都是刑事违法行为。可以根据以下进行判定。1、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其实是同一个案件要作出好几种判决的这样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案件。因为法院在判决离婚诉讼请求的......
    故意毁坏财物广西数额较大是多少钱?一、故意毁坏财物广西数额较大是多少钱?“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
    公司法全文解读内容是什么?我国的大大小小的企业在晋级的发展过程中十分的迅速,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成为了世界500强企......
    商事留置权构成要件有哪些企业之间商业互动频繁,民事留置权中牵连关系的规定对于商事来说过分严苛,为了利于商人基于连续性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犯行贿罪自首的应当如何处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夫妻未离婚前妻子可以私自扣押儿子吗?
·我住小区地下车库电器起火对家有财产损坏,现物业不理不问直接让
·他是上门的,孩子会判给谁
·开发商卖房时强卖地下室违法吗?
·婚姻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不知道怎么办,求帮助
·你好!我于2015年年初全资给结婚4年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当初
·您好,我在XX金融公司贷款没有还,他们公司没有上征信,有什么后果?
·我老婆亲姐姐一家借钱一直拖着不还。2020年12月l日借6万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热门城市

·兴安盟律师
·
重庆律师
·
闵行区律师
·
安庆律师
·
嘉义律师
·
喀什律师
·
山南律师
·
镇江律师
·
丽水律师
·
巫山律师
·
南通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基隆律师
·
清远律师
·
潼南区律师
·
江北区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