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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规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以及具体的寄托方式。具体如下: 1、抚养费的数额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这里所谓的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特殊情况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或者比如双方收入悬殊很大,一方负担较重,或生活难以维持,另一方就应适当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则可相应地降低比例。 2、给付抚养费的期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1条和12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包括两种:一种是对于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另一种是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① 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需要被抚养; ② 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 3、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8、9条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包括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这里需注意的是一次性给付问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a、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b、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c、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4、抚养费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关于探视权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8条中有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当然,该条规定同样适用非婚生子女。 协议中关于探视权的约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情况: 1、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既是父母的权利,同时也是子女的权利。这种探望权是一种义务性权利,其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婚姻法》中规定,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中止其探望权。但要注意,只是中止,在不利影响消除后父或母要求继续探望的,另一方是不能拒绝的。 2、抚养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只关乎抚养方的利益,还关乎非抚养方的利益,更关乎第三方即子女的利益。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主要是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利益)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的孩子在面临着父母离婚的状况之下的话,身心健康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影响,也是为了将这种影响降到最低,就会规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必须在离婚的时候要说明清楚,尤其是孩子的抚养费用和探望的问题。 ...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哪些能起诉处理?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一方拒不履行离婚......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约定,通常是归女方所有。但是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女方患上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的时候,男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由其亲自抚养。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1、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 ·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 现代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因为性格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选择离婚,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孩子的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当时可能已经协商好了,但是在离婚之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那么,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一、离婚后如何打抚......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为了拟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执法人员在现实中对一些无辜的犯罪人造成的伤害,特制订了国家赔偿来赔偿这类人的损失。但有些事件也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下面我们就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事件,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在《婚姻法》中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同时《民法典》中删掉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仅规定了“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种情况。《民法典》关于结......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个等次,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四种情况(一)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8年11月我国铁路局,根据我国最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铁路修建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此项的规定,此文件全名为《铁路工程施工系列质量验收标准》,其中对于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我国自2003年的以后的,再次修建了关于铁路工......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一、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为了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了快点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许多地方就要开始大量的征地进行拆迁。然后在拆迁的过程中会遇到有很多人都不愿意拆迁的问题,其实这种问题的发生主要是你征地的补偿不够。那么莱芜征地补偿标准2017是什么呢?...... 相关内容: ·保定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地图导航 ·保定市看守所详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邮......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依法由动物饲养人或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认定...... 合同本身前后矛盾以哪个条款为准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 对于政府来说,如果想要建设一个廉洁透明的政府是必须要有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有规定要必须进行公开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限是多久?1、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追诉期是十五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规定是什么?(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 ·抵押权顺位的让与和变更是什么 抵押权顺位的让与和变更是什么我国法律允许在同一个抵押物上设置数个抵押权,抵押权顺位的让与和变更涉及到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顺序,抵押权顺位的让与和变更是什么?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抵押权顺位的让与和变更的相关知识。一、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抵押...... 一、民事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有: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 一、批捕与判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为多久?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是农村的后面房子主人要做围墙把我家后门堵住不留通道 ·供暖问题,我家五暖气不热 ·我单位防损部经理于5月16日说家中有急事向我借了5500元, ·a欠我钱,b欠a钱,b有套房子他项权证做给了a,我可以直接要 ·工商赔偿问题 ·我左手食指和中指没有了可以考摩托车驾驶证吗 ·你好我想问下我新买的房子现在在装修出现了漏雨的情况请问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离婚房子归谁,结婚后是女放那钱买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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