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可以起草一份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齐相关资料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下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该怎么写。
  
  一、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本人关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某某劳动行政管理机构
  
  兹证明
  
  本人为某某单位职工,工作期间并没有发生过错或者提出离职,而单位却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种行为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请相关部门给于仲裁。
  
  本人承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切真实有效。
  
  证明人
  
  日期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意接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时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同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剩余为六个月之上的为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若劳动者不同意用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时,在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何时增加仲裁请求合适?
  
  劳动者增加仲裁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以超过期限为由,要求劳动者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此时,劳动者的增加仲裁请求作为一个新案件,重新开始一个案件程序。
  
  1、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就北京市而言,每个区的劳动仲裁委处理案件的程序也有差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给予双方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时间。这时,劳动者应当在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2、在开庭2周前提出。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一般要求当事人在开庭时提交证据。这时,劳动者可以在开庭前任何时候增加仲裁请求。若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太早,因请求增加的工资数额截止于申请之日,所以,请求过早,不能更充分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由此可见,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法有关规定,非法解除员工劳动关系。这时,员工应该根据掌握的相关材料写一份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连同证据材料一起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通过仲裁让用人单位给于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劳动者要学会恰当使用...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统计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二、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有哪些类型?为了土建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让建筑有所保障以及长久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关部门需根据这样的工程标准来对土建工程进行合格测试,只有合格了才会减少危险的发生,不合格者会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止这样的工程实施。以下是该工程质量标准的相关概述。1、我国土......


·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或者是因为劳动者上班迟到,或者是因为劳动者没有服从单位的安排加班等等。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劳动法第50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如何处理?生活中有时会遇到员工和相关的企业在接触劳动合同时发生意见不合的情况,双方在协商时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员工或用人单位选择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但是有时法院给出的法律裁定不能使双方都满意,这时某一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存在不满,那么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如何处理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通常都会知道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要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通常都会知道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要签订一份合同来保障我们的劳动权益,但在实践中很多的用人单位都是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而有的劳动者也不认为签合同有什么重要的,针对这样的情形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经常会让劳动者们的权益收到侵犯,那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的我们为您详细......


·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
      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现在的许多合同都是要式合同,有些合同可以用要式合同也可以不要,但是其他的一些合同则必须要用要式合同,否则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很多朋友对要式合同并不是十分了解,比如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下面我们为您回答。一、要式合同的类别和......


·实践中发现漏罪如何并罚?
      司法实务中,很有可能在罪犯服刑期间或者刑满释放之后发现其还有罪刑尚未作出处理,这就是漏罪。既然也属于了犯罪,那自然是要追究责任的,按照规定发现漏罪需要进行并罚,那实践中发现漏罪如何并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现漏罪如何并罚发现漏......


·处理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处理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随着人们法律保护观念不断增强,人们对医疗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医疗纠纷渐渐增多,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医院方面的,也有病患本身的原因引起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效......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一、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指南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和电话本部地址:深圳市福田......



·南京市白下看守所
    南京市白下看守所因白下区秦淮区合并故改称南京市白下看守所(已......



·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全责,要赔偿单位吗?
      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有责任的索赔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一般都分别与业主签定合同。因勘察、设计导致工程质量有缺陷而受到影响的当事人都与勘察人、设计人没有合同关系,他们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责任。没有合同关系现在已经不再成为排除第三人索赔的理由。受到损害的第三方......


·工伤认定成功以后何时做工伤鉴定?
      在生活中,如果在工作时间受伤了,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这其中也包涵了很多步骤,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还要再做工伤鉴定,若是鉴定结果达到一定级别,之后还可以有伤残待遇。那么工伤认定成功以后何时做工伤鉴定呢?让我们来给您解答一下吧。一、工伤鉴定:工......


·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
      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逐年增多,为了规范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无论客车私家车一律不得超载,对于超载的情形,需要按照有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若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与新房不一样了。毕竟新房一般都是那种清水房,就是还没有装修过的。而在对二手房进行交房的时候,其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事判决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1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什么近几年因为医患关系而引发的一系列针对医生的社会恶性案件屡有发生,实质上也反映了我国目前针对医疗方面管理制度还是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的。实质上,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以后,一定要以公检法机关为依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


·重婚罪的概念以及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概念: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看守所是否有关押丘xx这个人?
·我在G30高速上区间测20码我十二座中型客车可以开多少
·文件信函发给对方拒收怎么办
·电脑被偷,我是一个公司员工
·进了看守所后一直没与家里连糸,法院也没通知,家里不知进了哪个
·公司领导层支配的任务不合理导致的问题
·朱律师,您好。 我有一亲戚因贪污罪300多万,2017年一
·车祸后肇事者拒不赔付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热门城市

·河源律师
·
德州律师
·
长宁区律师
·
重庆律师
·
长春律师
·
万州区律师
·
海东律师
·
全国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克孜勒苏律师
·
东城区律师
·
淮安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桂林律师
·
大兴安岭律师
·
五指山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