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在我们国家这种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这么迅猛的前提下,有些人可能会走上不法犯罪的道路,比如分非法制造以及非法出售,那么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根据相关的规定,非法制造和出售就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买卖。详情请看下文。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客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票,伪造该类发票,除了要将发票本身制成和真发票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此外,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请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据此,如果印制发票企业未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私自接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音位或个人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委托,而印制发票的,也应是擅自制作的行为。2、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没有此种特征的行为如租用、转让、赠与等,就不是出售。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开叫卖、大声吆喝、走街串巷、拦截强卖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货,邮寄、托运、托带均可。非法出售的发票,其来源有二:一是自己伪造、擅自制造的;二是盗窃、骗取、买入、拾得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出售的发票不限于假发票,真发票亦可,如擅自制造的发票,尽管其行为是非法的,但其制造出来的发票却是真实有效的。主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中,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依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我们不仅了解了关于非法制造和非法出售的相关基本要件,同时也能够清晰的知道了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那么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各位读者,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私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样也是得不偿失的。
  
  
  ...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近年来,各类传染病越来越多,给人们造成危害的同时,也使越来越多的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受到责任追究。而在我国,要是相关人员在在防治传染病方面有失职行为的话,那可能会触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下面我们就先来为您介绍一下就进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一、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


·最高院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
      通常由最高法或最高检针对法律中的相关问题做出的规定才能被称为司法解释,最常见的司法解释就是关于犯罪的。而今天,我们恰好就要来了解一下最高院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希望能够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一、最高院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聚众斗殴犯罪行为人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否应该支持的......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相信不少人对传销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传销是将受害人骗入传销组织,再以各种威胁或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要求受害者再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一种行为,传销行为会构成组织传销罪,既然传销罪也是以欺骗的手段实施,那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一方面支持毒驾入刑,并且还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则认为由于可执行性等现实问题的困扰,会出现很大的困难。无论两方如何争论,毒驾的社会危害之大是不容置疑的。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治理难题。公安部近日也根据讨论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如下:(一)着手建......


·刑事诉讼法返还保证金手续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涉嫌情节轻微的,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其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要缴纳一笔保证金,具体金额根据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而定。之后,这笔钱还是返还给家属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返还保证金手续是怎样的?我们总结了有关法律知识,我们一起看看。一、......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一、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
      要是行为人故意损害他人的财产,那么达到一定标准后,就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此时就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量刑处罚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量刑根据我国《刑......


·外地牌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遇见的,但是总会有那么一些时候会不幸地发生一些交通意外,我们都比较了解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那么如果是外地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外地牌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外地牌照交通事故......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还是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往往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面对的将会是交通法规的严厉处罚,那快男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快......



·广东省深圳市各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导航
      深圳市..看守所地址:深圳福田区梅林路与梅深路交界......



·江宁工伤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工伤律师为当事人解决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随着社会的变迁,砌体工程越来越被广泛运用。由于技术尚未成熟,管理系统也还不完善,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出现很多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从而耽误了工程的竣工,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对于提高砌体工......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平等指标作为参考,纷纷发布了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包含平均增速,最高值和最低值等。那么您知道上海工资指导线的具体情况吗?工资指导线有什么作用吗?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是多少2020上海工资指导......


·妻子怀孕丈夫不管算遗弃吗?
      妻子怀孕之后,在心理和生理上都需要丈夫更多的关心,但有些夫妻可能会由于长久以来的矛盾而导致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对其不闻不问,使妻子在精神与生理上都经受巨大的压力。有些人就会问了,妻子怀孕丈夫不管算遗弃吗?我们随后就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说明,希望可......


·什么是股权融资?什么是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易公司股权等权益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资金提供者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风投基金、产业基金、成长基金、并购基金等投资基金一般为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是指公司不发生股权变化......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我们发现可能会在对罪犯执行相应刑罚的过程中,发现他其实还有遗漏的犯罪没有做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要对漏罪量刑处罚之后,将前后罪数罪并罚。那现实中要是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首......


·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一、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事实上,企业申请并购贷款,主要的目的便是实现企业的并购重组,最终获取到企业的控制权,而这个并购贷款则是用于支付并购价款的。二、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企业贷款所需材料1、申......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嘱订立的方式有公......


·交通事故报案有效期有多长
      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此时需要肇事者尽快的报警进行处理,否则的话让事故损害扩大的,那么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严重的。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报案有效期有多长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一、交通事故报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属于工伤吗?,30号在单位工作搬家
·我在外地务工,突然接到电话,说我儿被天津市的派出所的警官带走
·怎么向天津市河北区看守所汇款啊?
·你好!借款有欠条可以申诉吗?
·你好,沈律师,夫妻感情破律,我想问一下婚内财产怎样分割,怎样
·本人因为老公出轨好几年,准备要离婚,生了一男一女大的是女儿,
·我通过中介够买二手房,我在银行贷款,提交资料申请两周了,今天中介找到我说贷款没下
·关于学校住宿押金退还问题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热门城市

·晋中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柳州律师
·
天门律师
·
抚州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永川区律师
·
湖州律师
·
佛山律师
·
龙岩律师
·
黄石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新余律师
·
开州区律师
·
河南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