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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患者在医疗纠纷这一方面的一些知识盲点,是完全能够寻求本市的医患调解委员会的帮助的,医患调节委员会是由卫生和当地的司法部门的组织下统一建立的,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或者提供法律援助等都是属于他们的工作职责。并且,医患调解委员会在展开相关工作的时候,也要提前注意到有些比较关键的问题。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发生了医疗纠纷,如果能够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那么患者或患方必须谨记如下注意事项: 1、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2、首先请专业人士仔细研究病历,分析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这些过错和患者所有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3、如医院存在过错,且与患方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请专业人士评估该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参与度; 4、根据参与度,请专业人士估算赔偿数额,以免遗漏赔偿项目或少算、误算赔偿数额; 5、掌握医院的所有过错和大概的赔偿数额后,和医院进行谈判。 6、如果医方不愿意谈判或双方分歧太大,则以现有证据和封存病历为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 二、哪些医疗纠纷具有调解的可能?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和律师的经验,下列医疗纠纷有望通过调解解决: 1、医院过错明显的案件。比如,需手术切左肢,结果因为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切成了右肢。又如,护理过程中的错误,如把病号甲的药物输给了临床的病号乙。 2、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不大的医疗诉讼赔偿纠纷。如果患者因为医疗损害导致终身用药,要求赔偿500万,而医院只答应赔偿20万,那么双方的分歧就比较大,不可能达成调解赔偿协议。 3、损害后果不严重的案件。医疗损害造成了患者特别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双方情绪比较对立,如果意识到调解不可能成功,还一再勉强,不仅耗费双方的时间,还会进一步扩大当事人的损失。 4、没有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协商,即双方都有协商的意向和诚意。 三、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1、强化政府职能。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医保体制,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合理分散医疗保险,减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的实际负担;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监管,理顺医疗收费价格,改“以药养医”为“以医养医”,使医院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诊断、救治、护理、服务等环节。 2、患者要尊重医学。由于生命的奥妙,个体的差异,疾病发展过程中的复杂性,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领域。不管医学如何进步发达,医生如何敬业努力,总是存在一些遗憾。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医务人员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以科学的方法来检查、诊断和治疗疾病;患者对医生不要持怀疑态度,因为世界上绝没有一个医生想故意“医死或医坏”患者,那对他自己名誉也无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是由于不可预料的或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属于意外情况,患者应接受事实,不要动辄闹到医院或责难医生,这样使得医生胆子越来越小,为自我保护检查越来越细,既不利于医学的发展,也加重患者的治疗费用。 3、医院如何与媒体打交道。遇到纠纷时,医院对媒体如果一味采取回避的态度,会被认为有难以启齿的原因,引起猜疑,而应把为什么发生问题的原因给媒体一个合理的解释。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与冲突要进行客观的报道与评论,成为沟通医务人员和患者心灵的一座桥梁。 4、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医患之间相互依存,医生因患者而生存,医学因疾病而发展,患者生病也要医生救治才能摆脱病魔,恢复健康。医患之间应该成为社会上最和谐的人际关系。医疗机制改革后,打破了过去公费医疗制度,患者对自己掏钱看病要逐渐适应,对受目前医学水平和医生技术水平所限治疗不满意的病例,要予以充分理解。虽然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很多,需要从体制上加以统筹解决,但医院不能坐等靠,而应主动有所作为。毕竟患者前来医院是为了看病,不是为了扯皮闹事,而医疗消费不是患者的自主消费,是医生的指导消费,患者相对处于弱势。医生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医疗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多为患者着想,予以人文关怀,使其减轻痛苦,减少负担,绝大多数患者对医生是充满感激之情的。 也并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可以适用于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医患调解委员会主要是针对那些造成的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对这类情形可以从中进行调停。在展开调解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对病历的保存,如果工作人员经过分析以后认为还是院方存在着一定的过错的,那么最关键的还是要和院方对赔偿的事宜进行谈判的。 ... ·解决医疗纠纷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解决医疗纠纷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一、【应急预案】(一)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二)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 ·如何认定医疗主观过错? 如何认定医疗主观过错?一、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应为“过失”,过失又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在意外事件中,医护人员主观方面不存在过错(故意和过失统称过错),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也不构成犯罪......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一、对医疗单位的危害(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闹事、辱骂、围攻医生、院长、行政人员,砸坏公物,造成医疗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危。(二)加重了医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调解和处理纠纷既是医务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又是他们的超常工作。发生纠纷后,医务管理部......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概念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就此解决纠纷的过程。医患双方的和解具有...... ·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一些医院管理水平不高,医护人员业务素质差,这样就容易发生医疗过失,导致患者发生新的人身伤害。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患者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这样也可以为确定赔偿金额提供依据。那么,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1、委...... ·天津工伤鉴定规定有哪些? 随着中国沿海地区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也诞生了第一批从农村涌入城市淘金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民工”,从此除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春耕秋收以外,他们有了另一条致富之路,但是有很多人在工作中受伤,甚至死亡,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工伤......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 年 月份要车计划表│发│名称: │ │货│代号: │ │单│地址: │ 月 日提交 批准计划号码 单位章 │位│电话: │ ┌─┬─────┬─────┬───┬─┬─┬─┬──...... ·医院职务犯罪主体规定是什么? 医生这个职业是十分神圣的,是很多人眼中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但是近几年很多医生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这样的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保障患者的利益不受损失,那医院职务犯罪主体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 ·按揭买房的费用有哪些,按揭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按揭买房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很多青年人最常用的买房方式,因此提前了解按揭买房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你在按揭买房减少很多不避免的麻烦。下面,我们为你介绍按揭买房的费用以及相关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按揭买房费用有哪些1、契税:...... ·张家口律师姚继增提供法律小常识 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中,亲们时常会受到这样或者...... ·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地址在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徐家堰,一级看守...... 生活步伐的加快,也让闪婚的现象越多越多,年轻人对于婚姻的概念越来越模糊,可能一冲动就拿着户口本去登记结婚了。当然也有很多......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吗 起诉离婚时很多离婚的人选择的方式,起诉离婚好多都是难以解决的解决的离婚问题,起诉离婚就是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进行离婚,法律一般都会要求提供证据,但是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吗,正常的诉讼都会要求证据,但是起诉离婚究竟怎么样,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进...... 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调解,而民事调解需要一个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调解,制作调解书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就代表民...... 单位犯罪诈骗的标准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实施诈骗的行为出现的越来越多。由于我国并没有设立有关...... 注册资本印花税税率是多少?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五。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 农信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有多高一、农信存单质贷款押利率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 ·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吗? 离婚率普通增高的今天,社会中出现有关离婚的各类问题也是纷杂不穷,关于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的问题也成为了当今的热点问题。每一个家庭的婚姻都关乎着我们社会的稳定,我们要正确对待协议离婚和抚养费这两件事情,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离婚后子女...... 医疗保险能报销多少费用呢?众所周知,在日常的生活中,医疗保险的存在意义在于降低个人在就医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减少看病、住...... 相关法律问答: ·合同期满没提出续签放假怎么 ·丈夫瞒着妻子过户抵押房产,妻子如何收回房产? ·我想签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 ·买车不过户,写合同行吗,有法律保护作用吗 ·老人(继父)去逝,其长女侵占了全部财务(存款抚恤金等),还准 ·租赁单位押金不退还 ·您看可以怎么样来赔偿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我想知道在泸州犯事是关在老家还是犯事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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