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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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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配偶支付不支付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抚养费跟新配偶没关系。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止抚养权和抚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依据上述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子女监护人)即使再婚,另一方同样要照常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3、法律有明确规定:“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所以,如果你现在的丈夫不愿意支付抚养费,那你只能向孩子生父主张抚养费;其次,由于房子是由男方婚前购买,首付也是由男方支付,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那么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由于贷款部分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那么离婚时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以及对房屋的增值部分要求适当的分割;男方将别人打伤赔偿借款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债务属侵权之债,并不具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特性,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男方个人承担。 二、抚养费详解 1、【抚养费的范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父母的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4、【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抚养费可增加】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6、【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7、【可协议由一方负担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8、【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9、【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0、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其中,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无论双方是否再婚抚养费都应该支付给孩子,且一般为月固定收入的百分十二十到三十不可轻易减少,其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 ·征收山东临沂社会抚养费吗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国家为了减少人口的增长和确保人口正常的增长而征收的费用,由于我国的人口增长比较快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也是势在必行,国家为此要进行一定的支出,这些费用就需要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弥补,我国的各个省份都会有征收抚养费的政策,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征收山东临沂社会抚养费吗这个问题。一、社会抚养...... ·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实践中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其实也是一种离婚的方式,只不过对比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论是在材料还是程序上面其实都是要复杂一些的。那到底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1、若是婚...... ·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成了必然的选择。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债务如何承担都是首先面临的问题,签署离婚协议是我们首选。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呢?签订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形成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那么,根据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 ·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商群体和规模不断扩大,网络买卖交易数量持续上升,随之而来的就是对物流运输的需求更加旺盛,在货物的运送过程中,交接的时间、地点,途中损耗的解决等事项都需要事先约定,那......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一、运输合同有哪几类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3、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 ·欠债不还找家人还可以吗?有哪些 欠债不还找家人还可以吗?有哪些解决方法?一、欠债不还找家人还可以吗?(一)如果欠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亲属是没有替其还钱的义务的。(二)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其妻子主张。二、欠债不还的解决方法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具体如下:(一)诉前财产......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或因为交通事故被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吊销五至十年驾照以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被处以拘役的酒驾人一般在看守所内执行,至刑期结束后...... ·株洲姚律师依法辩护,狄某入户抢劫成功变罪名 案情介绍:2020年11月初,狄某在被害人谭某的多...... ·马鞍山劳动仲裁 需要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的,请拨打劳动保障监督咨询电话:12333,12...... 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一、犯罪嫌疑人贩毒40克冰毒怎么判刑?贩毒40克冰毒的量刑标准是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呢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轻微伤害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 学车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一、学车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驾校报名合同很重要的。学员在与驾校签订合同时能认真的浏览合同的各...... 一、租赁网签备案费用比例是多少?出租一套住宅,需要缴纳的各种税大约为租金的15.5%,其中主要包括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了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明确规定了责任划分标准,应当按照标准赔偿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一、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一、进行公证遗嘱没有签字吗?公证遗嘱程序正确的话,一般认定该遗嘱有效。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 相关法律问答: ·我和我女朋友生了一个孩子,刚满月就一起出去了,因为一点小事就分开了,孩子她不闻不问,说跟她没关系,我 ·某社交软件被朋友说借了1500然后没还后来拉黑了怎么办啊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欠款怎样追? ·律师您好,我是湖北孝感市xx的家属,不知你记得不(2 ·我己经辞工到期4个月了,厂己经到了4个月没有开了,厂里只剩下 ·离婚后,双方不还贷款,银行会强制拍卖吗 ·朱律师你好关于折迀问题能不能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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