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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继承和抚养在绝大多数的情况,都是发生在亲人之间的,这种亲情本质上根本就不是能通过一纸合同约定的清楚的,可是有些时候继承和抚养这两件事情也会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双方之间达成对其进行抚养然后继承遗产的这种协议。因此有些人就特别的关注于继承抚养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有问题要咨询?其实继承和抚养在绝大多数的情况继承抚养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 医疗安排: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可是更多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老人和子女们之间针对赡养继承签订的某种协议,因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老人是需要赡养的,而被抚养的这些人名下也不可能有过多的财产,所以尚且谈不到继承的问题。 ... ·哪种情况下丧失代位继承权? 哪种情况下丧失代位继承权?《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 ·新婚姻法+小三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结婚后仍旧抵制不住外界灯红酒绿的诱惑,男方在外面发生婚外情后又生下孩子的情况也并不少见,而这种情况下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其实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与普通孩子的地位是相同的,那么《民法典》+小三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 ·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在遗产继承中,有的时候可能是遗嘱继承,有的确实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的继承,当然发生的条件不同,那么这其中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 ·继承人财产公证不到位怎么办? 继承人财产公证不到位怎么办?继承人财产公证不到位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对遗产表态,如果有任一人不到场就不能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一方坚持不到场,建议......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否可以多分财产?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否可以多分财产?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不是可以多分财产的法定条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 ·证人证言与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分别是什么? 证人证言与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分别是什么?一、证人证言的要求是什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 ·什么是聆询 聆询是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中的一种程序。类似于听证、法院开庭审理。<<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四章聆询第二十五条除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和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决定劳动教养的案件外,对具有下列......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个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收购公司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希望对您所有帮助。一、资本、...... ·信用卡恶意透支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判断标准是怎样的1、我国法律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 ·张建律师无罪辩护成功玩忽职守案 张建律师为淄博市某局..的玩忽职守罪进行的无罪辩护终...... ·江宁离婚股权分割 离婚时怎么分割企业股权?南京市江宁区离婚股权分割专业律师指导办......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本就会对其身体造成一定伤害,如果工伤较重导致残疾的,还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职工...... 如何对名誉权共同侵权追加责任?(一)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 发不露脸的照片侵权吗?1、发不露脸的照片不一定会构成侵权,肖像以人的面部特征为主要内容,还须具有“可辨识性”,若是发的是不...... 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这俨然成为了各地结婚的一项习俗,但一般在给付彩礼的时候很少产生纠纷,毕竟对于彩礼的数......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以营利为目的参加赌博赌资数额较大的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人员,情节尚不构成犯罪的,可...... 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的期间也可以同时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和工伤认定这两者并不冲突...... 婚内对房屋出售金额财产分配协议有效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无论谁写都是...... 相关法律问答: ·有法人名字,身份证怎么查名下有几家公司san ·你好!我老公在里彦监狱服刑,家里想卖房子,因为是我老公的房主 ·李律师您好,我陆文贤,木渎镇人。原在金山村上山头有一处房屋, ·因心动过缓不能上夜班,合同即将到期,厂里不愿再续合同,这样我 ·宋律师你好!我想了解工地上的事情,他是工地的二承包人,拿着钱 ·一个人砍了别人家好多树!会有什么处罚吗?大概有上千颗 ·债务纠纷,在法院的协调下.被告的房协助过户.我手里的房本是假的.后来被告消失.法 ·抵押金,北京有布艺加工,北京有布艺加工,收了1500元定金,没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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