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怎样解决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怎样解决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如今是我国农村经常发生的问题。此问题的根本在于,农村土地随让农民耕种,并且一直有权耕种,但是在本质上集体才是所有者,而农民自身是不可以随意处分该土地。我们今天就和您介绍,土地承包纠纷的相关问题,帮助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我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
  二、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
  对外出农民回乡务农,只要在土地二轮延包中获得了承包权,就必须将承包地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耕作。乡村组织已经将外出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耕作的,如果是短期合同,应当将承包收益支付给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合同到期后,将土地还给原承包农户耕作。如果是长期合同,可以修订合同,将承包地及时还给原承包农户;或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给予或提高原承包农户补偿的方式解决。对外出农户中少数没有参加二轮延包、现在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的,要区别不同情况,民主协商,妥善处理。如果该农户的户口仍在农村,原则上应同意继续参加土地承包,有条件的应在机动地中调剂解决,没有机动地的,可通过土地流转等办法解决。
  三、对待欠缴税费或土地撂荒的农户,能否将其承包地收回?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纠正,予以退还。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收回的农户撂荒承包地,如农户要求继续承包耕作,原则上应允许继续承包耕种。如原承包土地已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应修订合同,将土地重新承包给原承包农户;如已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在机动地中予以解决,没有机动地的,要帮助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耕地。
  四、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的做法如何处理?
  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
  五、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树等遗留问题怎样解决?
  市、县、乡(镇)政府未经承包农户同意,与企业签订的承包、租赁或提供农民集体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植树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应予废止。林业部门不得颁发林权证,已颁发的要立即收回并注销。已经植树的,当地政府应做好工作,限期将其移植至非基本农田;在规定期限不能移植的,允许农民拔树种田。对企业没有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却占用农户承包的非基本农田植树的,应由企业与农民协商是否继续种树。农户不愿意种树的,可比照基本农田植树的处理办法办理。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除了遵循基本的原则外还应保持冷静的头脑,切勿意气用事。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农民对土地的在乎胜过一切,我们必须知道,法治社会的当下,我们权益的实现和保护越来越依赖法律,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越来越重要,咨询律师也是不错的选择。...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近几年,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类的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因此许多人将目光转身养殖业。在我国,人们使用国家的土地应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养殖用地也不例外。那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办养猪厂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在下文中对相关内容作了整理,相信可以帮助到您。一、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畜......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如今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退而求其次选择二手房,拉动了二手房市场的快速发展。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都或多或少的遇到过不少问题,这其中就有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的相关手续不齐,最多的就是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是什么?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过户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购买房屋的行为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由于生活的变迁我们可能会需要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如果长期不会回来的话,我们都会选择将房子租出去或者是卖出去。还有很多人想要买这些房屋,但是可能会涉及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当前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不够了解,那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能买吗没......


·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形式要求?
      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形式要求?城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经营管理不善、业务转型等方面原因,使得企业决定将厂房、设备、包括土地使用权等一并转让给他人,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也是一样,如果承包人由于经营不善、转换经营行业或其他原因,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海南省......


·分户用土地使用证行吗,分户的条件有哪些?
      分户用土地使用证行吗,分户的条件有哪些?分户一般是指成年子女脱离父母另外购置房产另成一户,在农村,分户影响着宅基地分配和土地的分配;在城市,分户的背后是购房、偿还房贷等一系列的问题。很多人也对分户所需的条件、程序、手续有所疑问,那么分户用土地使用证行吗?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分户的前提条件分户人必须......


·彩礼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返还彩礼有什么依据?
      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关于这个彩礼日后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尤其是在男女最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离婚的时候。那么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在我国法律上是否有有相关法律依据呢?我们为您解答。一、彩礼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建筑工程,相信普通公民在建筑工程面世以后,最关注的就是其美观度和使用性。但是作为建筑方和开发商来说,最最重要的还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们外来人员看来,谈到建筑工程质量是比较简单的好像,其实要想把控好建筑工程质......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齐齐哈尔相关部门制定的,在齐齐哈尔范围内适用的交通事故致死的相关赔偿标准。当然,相关赔偿标准中涉及到的内容会很多,诸如责任的判定,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具体计算公式等等。那么齐齐哈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补偿费......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那么对于患者来讲在发生了医疗纠纷后该怎么办呢?具体有哪些解决途径?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绍兴市律师调查取证权获得政府八部门支持
      目前,绍兴市共有律师1309名、律师事务所105家,今年以......



·海门市看守所
    江苏省海门市看守所即海门市...看守所,具体地址导航:江海路路上......



·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什么因素
      夫妻离异时,子女抚养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能让子女抚养权问题悬而未决,那样会伤害到子女。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收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在确定时又不得不考虑,那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什么因素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的,自然就是将决定权交个了法官,而此时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除了需要参考法律中的规定外,同时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这样作出的判决结果此时公平、合理的。那到底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多少?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可能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导致短时间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这个时候,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就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用于治疗、康复或者基本生活,那么,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的划分......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离婚只有两种选择方式,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另外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达到离婚的目的。其中,分居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情感的一种证明,法院在审理离婚时该流程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针对“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流程”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分居两年起......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公司清算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大类,其中解散清算又分为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2种情形,而强制清算是指在自行清算不能的情况下启动的司法强制清算程序。1、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如果公司财产......


·如今,大兴土木,建房扩房已经不是城里人的独有做法,农村人也对
      如今,大兴土木,建房扩房已经不是城里人的独有做法,农村人也对建房扩房问题津津乐道。一个又一个中心村,集体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农村人也开始注意起宅基地问题。那么宅基地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行政纠纷解决原则又有哪些?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公司集资诈骗分公司不知情怎么处理?
      企业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企业在发展中如果涉及到集资诈骗的情况,一般在慌乱中会觉得都是一起承担责任的,但就事实来说分公司虽然也属于企业的一部分,还是有所不同的,而对这个集资诈骗分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该如何辨别各自的责任,怎样去处......


·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指要约生效后发生的法律后果。要约的法律效力分为要约人的效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两个方面。第一,对受要约人的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的权利。但受要约人没有承诺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怎样解决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博被抓,老虎机*博游戏
·岗位调整和工作变更有什么区别
·如此债务应该怎么做,我有一朋友是山东的.在河北做生意
·我在小公司没签合同辞职直接走人了,又担心不给工资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骗钱不还没么办
·我想讨回我应有的赔偿走法律途径
·国家土地征收政策,请问一个队的土地几百号人
·这是租赁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热门城市

·黔东南律师
·
渝中区律师
·
益阳律师
·
汕尾律师
·
怒江律师
·
阿勒泰律师
·
保定律师
·
金华律师
·
济宁律师
·
怀化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六安律师
·
定西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保山律师
·
荆州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