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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
有问题要咨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该情形也分两种: 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跟有无固定期限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因此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也是按照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不同的年限来赔偿的,工作时间越长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就越多。 ...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都说哪里有了公路,哪里经济就会随之发展起来,公路,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人们的生产生活,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流往来等都离不开它,是个惠民的工程。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说法,先修路后发财。公路对于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那么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 ·如何解决工伤认定争议?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做好事故处理的第一步,其中出现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也是有的,而此时也很容易产生争议。那对于当事人而言,一般该如何解决工伤认定争议?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解决工伤认定争议?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 ·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 通常公司的员工实行的都是八小时工作制,但实践中,可能受特殊工作情况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而需要采取综合工时制,也就是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那么此时,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工程投标保证金和一般的投标保证金是一样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们在下文为您说明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规定内容有哪些。一、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企业拆迁营业执照到期不补办有什么后果 营业执照,是一个企业的一十分重要的证件,我们在进行营业的时候,营业执照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如果到期之后超过一定的期限没有申请延期,是会失效的。那么,企业拆迁营业执照到期不补办的后果有哪些呢?公司营业执照到期后办理延期手续都有哪些呢?一、企业拆...... ·卖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房地产市场上,有不少的开发商都会依仗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依购房合同办事,甚至是常常会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那么,卖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卖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 ·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 ·如何让老赖尽快还钱? 南京律师总结了几种能让老赖主动还钱的方法一、彩铃...... ·南京绑架罪律师 南京绑架罪律师解读绑架罪立案标准、绑架罪量刑标准、绑架罪司法...... 一、醉驾一定会吊销驾照么?肯定或吊销驾驶证的,而且可能还会被按刑法处理。如果醉酒情况严重,危害交通秩序的将会吊销驾驶证。1...... 出国委托监护人公证书1、本人因外出务工不能对自己的孩子进行监护,特做如下承诺:2、外出务工后及时电话告知村(社区)委会本...... 开车醉驾不去法院怎么判?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会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法院可能会强制拘传到庭。《中华人民...... 夫妻结婚关于房产问题成了大部分人所纠结的问题,房产证上署名是夫妻的哪一方,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的差别对于署名是谁也有一定的...... 拖欠贷款在我国是一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我国的相应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虽然拖欠贷款是一类违法行为,但在我国的法...... 死亡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死亡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 如何打拆迁官司的流程近些年,在新闻上经常会播出违法拆迁的新闻。双方都不能有效处理纠纷,如果能够通过和平协商也就没有那么...... 入户盗窃可以行政拘留的可行性有多大主要看金额,如果金额小的话,一般只是行政拘留,如果金额大的话,会刑事拘留,要准备请律......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张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被一个陌生男子性侵犯了,第一在没有 ·你好:请教一下相关法律 个体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前,工商局不联 ·新建高速公路应离原有建筑物多远 ·离婚和房产证,我结婚后卖了两套房子 ·中介有没有权利扣压身份证 ·买了社保,还要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 ·昨天已经上法院了,但是判决书没有拿到,今天的去了那不知道,这 ·老公婚内出轨,在外面有个孩子,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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