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很多公司在成立时候都会涉及到一个租赁办公场所的问题,在租赁办公场所的时候我们可能就会租到个人的房屋,那么我们在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了,的我们就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房屋本身是否可以租赁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3、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4、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5、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在上述情况下,建议承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首先要求出租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
  
  二、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
  
  根据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分为以下2种情况
  
  1、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直接出租给承租人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该人出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
  
  2、出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的情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确认转租人的出租行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转租人违反上述规定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房屋在租赁之前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
  
  如果房屋在租赁之前已经存在抵押,那么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屋,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方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需要了解该租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
  
  四、租赁期限的限制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房屋为临时建筑时,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租赁房屋尤其是临时建筑的租赁期限,以免超出相关期限限制,导致租赁合同部分无效。
  
  五、租赁合同的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没有备案会有一些行政处罚
  
  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主体是出租人亦或承租人,建议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登记备案主体及登记费用分担。
  
  六、租赁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及陷阱防范
  
  1、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一般来说,租金如果是租赁期限不是很长,在三年以内。就是说存在每年上调租金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但如果一旦涉及到租金的就是说租赁期限比较长,那么一般,出租人会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就是每年租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上浮。这个完全是根据双方谈判的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控制的就是说,上浮的比例是按照这个物价指数的每年的物价指数的增长比例进行相应的对租金的调整。
  
  双方可在合同中限制物业管理费调整幅度,每年的调整次数,且约定该物业管理费调整应适用于整个大楼。
  
  2、维修保养义务
  
  根据合同法,出租方对物业有维修义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出租物业需要维修时,出租方应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对物业进行维修。如出租方未能履行其维修义务的,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出租方承担。
  
  承租方可要求由出租方负责楼宇重要部位的维修和保养
  
  3、违约条款
  
  建议承租人在审核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时,确保出租人提出的违约金不至于过高。一旦违约金过高,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另外,在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要求因出租租房个人问题违约赔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补偿损失、即装修损失。
  
  所以,在了解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之后,我们在签订租房合同一定要严谨,要详细了解房屋是否可以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租赁之后,并写明责任归属才会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即使在以后发生租房纠纷时,有效的合同也会成为你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武器。...

·安置房是政府用来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民被拆迁户的房子,因为我国的
      安置房是政府用来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民被拆迁户的房子,因为我国的拆迁范围很广,所以政府要尽可能多的建造安置房。安置房在交易的时候和普通的房屋一般是没有差别的,安置房上市后买卖是有风险的,常州安置房上市后买卖有什么风险?一、常州安置房上市后买卖有什么风险?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


·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
      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打广告的形式来吸引购房者的,而此时也会在售房广告中特别强调一些免责条款,那通常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内容呢?可能很多购房者都没有注意过,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免责条款约定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一......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租房合同进行续签。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该如何合理的续约呢?下面在本文中将为您讲讲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1、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续租......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房东签字吗?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签名往往是中介的姓名或是房东亲戚的名字或者是二房东的名字。这时很多人就会想了,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这次我们就给您讲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房东签字吗?一、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房东签字吗不一定,也可以由房东委托他人签。1、签字人......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按揭房交易过程比普通产权房要繁琐,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根据法律的规定其实按揭房也是可以退的,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


·农村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农村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国家为了更好的公民的合法利益,防止房屋住的时间长成为危楼,现在的商品房使用都是期限。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在土地交易合同中约定土地使用年限,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公民可以依法享有对土地的占用,处分等权利。在农村建设厂......


·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如果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员工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通过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申请工伤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5、用个单位与劳......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保险的作用是越来越明显了,特别是交强险,可以为很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提供巨大帮助。当然,国家也制定了交强险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交强险的顺利执行。所以,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李某某抢劫案
      2015年7月25日3时许,大岭.民警巡逻至工业大道与双岭路......



·旌德县看守所
    安徽省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



·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 偷东西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吗
      一、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不管偷多少东西都是犯法的,偷东西不一定构成盗窃罪。盗窃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能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需要对劳动者赔偿双倍工资。那么实践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定义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经验的技术专家,为委托人解决某项特殊技术而开展......


·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文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我们的人身或者财产利益。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文本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公安局国家赔......


·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在进行减刑的时候,我们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对此,我国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呢?减刑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刑法修正案......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时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如果要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则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对法律了解不多的人在平时不会刻意收集认定所需材料,因此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时往往会出现需要提交的材料自己没有,而又无法证明的情况。今天我们为您解答的是“没有劳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欠钱法院已判决,想上诉要多少钱
·我检举:原20监区,监区长xxx收犯人家属钱,犯人…丁超…辛
·律师你好,我在江北新区一家叫南京xx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定制了一
·因为举办艺术节而封闭小区
·5月非正常从以前公司离职,到现在快2,现在找到工作,五险还能正常缴纳么险还能正常
·辞职1年后办理离职,我在原单位辞职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村民黄某与村委会于8年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热门城市

·云南律师
·
临沂律师
·
武隆区律师
·
松原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台州律师
·
湛江律师
·
河南律师
·
武威律师
·
玉林律师
·
萍乡律师
·
天水律师
·
东丽区律师
·
天门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芜湖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