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合同、协议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5)有所购住房的全部价款30%以上自筹资金,并保证用来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来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的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房贷款要办理哪些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五证”:《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的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的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的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人了。
  
  办理购房贷款需要购房人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而且购房者需要提供自己的资金流水等相关证件到贷款银行进行办理。经银行审查通过以后就可以支付贷款了。如果购房人不能还款的话,银行可以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
  
  即使是按揭贷款买房,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此时购房者并不满足规定的贷款条件,向银行申请贷款,最终也是无法获得的。这个时候,如果不能从其他地方筹集剩余的房款,那就要面临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损害的肯定还是购房者的利益。
  
  ...

·女方有贷款房子男方有债务怎么结婚
      有的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就购买房屋,此时身上自然就是有几十年的房贷,而此时对方也有可能是有债务的。那在女方有贷款房子,而男方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双方打算结婚的话该怎么结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女方有贷款房子男方有债务怎么结婚跟对方阐明。法律上男方在结婚前的贷款,若是有证据证明贷款是用于......


·租房子并不比买房子轻松。在租房之初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
      租房子并不比买房子轻松。在租房之初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而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一方当事人又想要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了规定,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是否能够买卖?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小产......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如何规定离婚房屋析产?
      夫妻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将房屋产权转到另一方名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屋析产。房屋析产与普通的房屋产权过户不同,我国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中对房屋析产的费用、所需要的材料等都作了相关的说明。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如何规定离婚房屋析产。一、离婚析产费用一般情况下,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费用是收取......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
      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其实也是有条件的允许开发商提前销售的,此时需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行。那要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或许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计件工资关于加班费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是一些正规的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话,正常情况下都必须给员工发放加班费。但是具体在施行的时候,还是需要各级政府加强监督的。因为我国对于加班费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决定加班费的数额。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计件工资......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才会提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才会提供相关的服务。但是在社会中有的物业对不交物业费住户施行断电、断水的行为来迫使各位业主缴物业费,从而产生纠纷。那么物业费纠纷的责任怎么区分?下面由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要是不幸造成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作出的赔偿与造成伤残的赔偿是截然不同的。其中交通死亡中的赔偿就包括了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那其中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代理故意伤害案作的罪轻辩护词
      故意伤害案辩护词审判长、人民审判员:江西镜衡......



·龙游县看守所
    浙江省龙游县看守所地址在龙游县兰塘杨士线,是龙游县关押犯罪嫌......



·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死刑犯是不是只要交钱就可以“买命”?
      对于这种提法,显然不能够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尽管司法实践中会有类似的情况,否则,有些人要说我对法律不敬了。有些案件可以通过钱来摆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每一个能够用钱来摆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一,通......


·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就要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而有些公司因为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财政吃紧一时拿不出工资,所以拖欠工资。如果一直拿不出钱的话,即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仲裁。......


·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您都知道,使用童工违法,《劳动合同法》因此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限制。那么究竟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是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您,用工年龄一般在十八岁以上,......


·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内容有哪些
      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内容有哪些?为了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更好地发展经济,促进山西省的进步,于是山西省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以下就是它的具体的内容了,如果有人是山西省的或是感兴趣的您可以看一下哈。一、指......


·最新刑法量刑标准是多少?
      近日,国家颁布了《刑法修正案九》,对于一些旧的罪名进行了更新,同时添加了一些新的罪名。与此同时,刑法量刑标准也会根据罪名的改变而改变。那么,最新刑法量刑标准是多少?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


·使用姓名权的限制有哪些
      使用姓名权的限制有哪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姓名。如今,很多人将姓名和姓名权相混淆。其实,两者是有着细微区别的,姓名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人格权利。而在使用姓名权的时候也有一些具体的限制,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不给抚养费最终被判刑吗?
      不给抚养费最终被判刑吗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不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判刑的,但是如果是有支付能力而故意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是可能会被判刑的。1、被起诉至人民法院。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未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对不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我快生小孩了,医院说怕我大出血,说为了大
·我是淮安涟水人,母亲糖尿病引起并发症慢性肾衰竭,现在淮安一院住院治疗,想到镇江每个星期做透析,农村合
·诈骗案,四川张某于2005年以找工作为由骗取冯某人民币70000万元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信用卡银行的工作人员一直在用我从来没用过卡也在他手里,现在逾期了,我怎么办?他给
·欠条,房产,想法律程序
·违反计划生育超生
·婚前全款买房,写女方名字,婚后属于个人还是共同财san
·浙江拍照车可以在六盘水检测标志吗


推荐律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鹰潭律师
·
滨州律师
·
榆林律师
·
伊春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白城律师
·
临夏律师
·
镇江律师
·
广东律师
·
东城区律师
·
门头沟区律师
·
盘锦律师
·
辽宁律师
·
西藏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泰州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