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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有问题要咨询?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 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 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 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 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关于新的婚姻法中关于房产分割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它涉及到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说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来看一下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还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同的情况所进行的分割原则都不一样。 ... ·如果在购买房子之前可以先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信息,对于购房者的 如果在购买房子之前可以先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信息,对于购房者的利益而言其实也是有一定保障的。不过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讲,由于缺乏购房经验,因此也不清楚究竟要了解什么。那到底买房子需要了解房子的哪些情况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买房子需要了解房子的哪些情况在买房前,必须对购买对象进行全方位了解...... ·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和平协商的情况下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归属权问题都商议好,在双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其中需要协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房产的分割问题,大部分要离婚的夫妻都会选择分割房产,但是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可以分别处分财产,协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 ·已抵押的房屋该如何买卖 很多时候在继续用钱的情况下,可能公民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获得银行的贷款。那对于这种已抵押的房屋,若公民想要出售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买卖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吧。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业主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并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那么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是...... ·如何预防房屋中介纠纷,房屋中介纠纷怎样防范? 二手房买卖行为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避免纠纷、稳定市场,我国对二手房买卖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而要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的话,是很容易产生中介纠纷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防范房屋中介纠纷吗?请跟随率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审查中介的资质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 ·个人股权转让报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明确了7种股权转移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股权转让收入、原值进行了更加具体的界定,并明确指出受让方为个人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并负有事先报告义务。(一)股权转让的征......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价损失。那么,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介绍。合同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应...... ·书写离婚协议书有格式吗?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无法解决的话,很可能会走的离婚这一步。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协议离婚,这样省事省力,也不会带来太多麻烦。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书写一份离婚协议书,这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十分重要。那么,书写离婚协议书有格式吗?下......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是怎样的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各地的工商局都是直接管理当地的创办的公司的。工商局可以对公司作出一些行政处罚,当然做出的这些行政处罚,须要符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因此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接收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后,如果...... ·有罪还是无罪?——记一次涉嫌盗窃罪案件 前言我第一次在看守所会见这个犯罪嫌疑人时候,感...... ·南京股权纠纷律师 南京股权纠纷律师处理公司企业诉讼纠纷,股东利益保护,股权/股份转......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扣留肇事车辆,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怎么做到呢?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 一般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赔偿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 一、造成人身伤交通事故几天出来?一般在十天左右,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需要判决处理。在我国,交通肇事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检察院监视居住多久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多久?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 一、家暴报警会怎么处理的?家庭暴力对受害人来说可谓是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可以报警处理此问题,以减轻自己受到伤害的程度。受害......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产权办理流程首先是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一、相关法律法规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 相关法律问答: ·刚刚在社保掌上通里只看到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都是零,这种情况是不是单位没给交呀 ·我想离婚,有一个女一儿子,有一套小房子,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你好。房子拍卖后还剩的余款法院什么时候给 ·有个交通事故 ·您好,潘律师。我因为拒交物管费被起诉。我拒交缘由是1,物管服 ·你好,请问没有签劳动合同,在上班时间寿伤。公司不给陪常怎办。 ·人死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 ·装上没有证件的摩托,直行轿车{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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