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定义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因发生某种特定情况,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决定停止审理活动,待具备继续审理条件后,再恢复审理。
   二、刑事案件可以终止审理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五)案件的审理必须以另一案件结论为根据的。必须以其他刑事案件结论为依据的,其他刑事案件未审结,应中止审理本案。
  (六)自诉人死亡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自诉人死亡的,应征求其继承人的意见是否愿意代表自诉人参加诉讼,如果需要时间较长的,可对这段期间应用中止审理制度。
  (七)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确认的。该情形如果确实耗费时间太长,可对这段期间应用中止审理制度。
  (八)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近年来新兴的刑事纠纷解决模式。由于刑事和解需要的时间可能较长,且被害人及被告人都同意才能进行和解,推迟这类案件的审理不会影响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即使影响,也是当事人自愿接受的)
  (九)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三、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
  因为中止情形出现后法院不一定清楚,有时需要当事人一方主动提出申请。中止审理申请书格式范例如下: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或女),19年X月XX日出生,X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X幢XXX室,电话:1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对[20XX] X刑初第XX号诉申请人XX保护纠纷案中止审理。
   事实和理由:贵院受理的XXX诉申请人物权保护纠纷案,因XXXXXX(之前诉讼的原因)已向贵院提起了诉讼,为XXXXXXXXXXXX(终止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本案中止审理,待XXXXX后再恢复本案的审理。
  此致
   敬礼
  XXX市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所以,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呢?当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死亡,被告人下落不明,证据不足,被告人拒不认罪,或双方同意和解,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可以申请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详细信息。...

·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查,并采取多种手段调查犯罪情况,其中就包括询问,这也是公安机关主要的强制措施之一。询问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和案件有关的证人。按照规定,询问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刑事诉讼法询问12是如......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不过很多人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还缺乏了解。比如究竟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


·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因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所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不仅要量刑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呢?也就是说,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一、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一)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


·怎么构成寻衅滋事罪,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犯罪中,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破坏社会秩序。那么,在实践中该怎么构成寻衅滋事罪呢?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怎么构成寻衅滋事罪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


·怎么认定爆炸罪 认定爆炸罪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对于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爆炸罪。认定爆炸罪不易,因为它很容易与其他罪名相混淆,诸如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等。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爆炸罪?我们......


·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有哪些?
      当面对强行低价承包土地的行为时,有人认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他们并不清楚土地承包法有没有对这种情况作出规定。其实强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违法的。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关于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一、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因此,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


·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对于婚姻来说,当事人只能是两人,如果原本属于两个人的婚姻出现了第三个人的插足,那么这场婚姻很可能会变成一场悲剧。一些人抛弃家庭选择和他人同居甚至自称夫妻共同生活,这就构成了重婚。那么现实中,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刑案中“本院认为”的内容能不能用于民事案件?
      一、基本案情2017年8月5日,许某为其机动车在保险公......



·南京刑事律师服务范围
    南京刑事律师为贪污、受贿、诈骗、杀人、走私、毒品、抢劫、伤害......



·商标权的许可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的许可使用方式有哪些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


·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


·小三破坏别人婚姻犯法吗
      一、小三破坏别人婚姻犯法吗我国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小三不是犯重婚罪,拥有两个结婚证,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是根据中国的传统习俗,此种行为极为不道德。二、小三破坏别人家庭,小三负法律责任吗?根据......


·事实收养能否办理公证?
      《收养法》实施前,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


·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租房合同范本
      现如今,不管是做什么事情,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合同,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最好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


·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注册资本都是以万或者亿为计量单位的,注册资本又分为实缴和认缴,分清楚什么是实缴什么是认缴对于认识公司的能力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


·无约定的情况下,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级,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浙江省是我国的建筑强省,在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多久
·交通故故先逃逸后又回到现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
·补交土地出让金,合法吗,2000年买的国有商业土地(免交土地出让金)
·我家被楼上的暴水管淹了,物业员让我打扫干净说把损失列清单给他
·本人在婚前老大叫本人买房本人不想买
·购买无证二手阁楼,买方、卖方、中介签订的合同是否受法
·拖着工资不发。一个月还没有发工资
·老公写保证书让律师见证签字有法律效益吗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热门城市

·怀化律师
·
清远律师
·
昌都律师
·
荆州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大洋洲律师
·
石柱县律师
·
和田律师
·
龙岩律师
·
酒泉律师
·
湛江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广安律师
·
双鸭山律师
·
吉安律师
·
湘西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