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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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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三百四十七条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第三百四十八条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单位无诉讼代表人出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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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另一种说法,在我国一般是将版权称为著作权的。当事人向相关部门申请版权登记的,此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这个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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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知道,专利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在转让专利的时候,专利权人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流程才行。因此,了解专利权的转让流程,可以避免后期的许多麻烦。现在,我们为您讲解专利权的转让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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