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
  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三、法律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以上就是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和不受理的事项以及法律风险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许多劳动争议都必须先通过劳动裁决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辽阳律师。
  
  
  ...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给职员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公司遇到一些特特殊情形时,可以暂缓工资的发放时间,为了避免纠纷,职员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欠条格式范本的格式规定,书写工资欠条。一、什么是欠条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


·我们在进行劳动之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给我们一定的
      我们在进行劳动之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给我们一定的工资的。那么,如果我们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情况该怎么办呢?甚多劳动者都对维权意识有所欠缺。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不支付工资怎么解决1、协商解决讨要工资先争取协商解决,直接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以......


·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建立有的时候并没签订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但确实是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但是这也是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但是有的时候会出现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情形,这给劳动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是在哪些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会无效呢?下面,我们针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一、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关于无效劳动......


·劳动者违约赔偿单位什么损失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需要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仅仅只有两种,而要是单位私下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话,这样的约定一般是被认定为无效的。而现实中,劳动者违约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话,同时也需要对单位作出赔偿。那此时劳动者违约赔偿单位什么损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者违约赔偿单位什么......


·一般罪犯什么情况下可判缓刑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其体现了刑罚人道化、缓和化、合理化的理念。对于不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犯罪人而言,能争取到缓刑对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大有裨益。那一般罪犯什么情况下可判缓刑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答案。一、缓刑是什......


·在夫妻离婚官司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而是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不过,若走到了道路尽头,就需要另谋出路了。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好聚好散最好。若对离婚持不同意见,就需要走法律程序了。其中分歧较大点就在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在夫妻离婚官司期......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作为自然......



·上海市区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一览表最新版
      上海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



·南京专利律师
    南京专利律师办理专利纠纷案件,解决专利纠纷,包括专利侵权诉讼、......



·公安调查非法运输毒品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在我国,制毒贩毒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我国对非法运输毒品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一直很大,那么公安机关针对非法运输毒品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非法运输毒品行为?下面我们给您简单说一说。一、公安机关如何查办贩毒行为?1、各地公安机......

    一、代位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
    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违章停车扣多少分违章停车扣分,具体看停车的位置,根据位置实施不停的罚款和扣分方式。违章停车扣分,按标准是200元以下,扣3......
    父母过世后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
    一、什么是相邻权,法律对相邻权做了如何规定?相邻权的定义是: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汽车被摩托车追尾,一般都是摩托车70%的责任。追尾责任情况分析: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
    股权投资委托协议怎么写?股权投资协议书甲方:(投资人)乙方:(操作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脑震荡表现,,,老板应该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期限为一年吗?
·查询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看守所的电话一
·看见了吗?用银行卡发红包在银行看见了吗?
·住宅地与石场距离五十米打官司
·父亲去世了,继承权是母亲还是父亲的弟弟
·我和老公想办理准生证,我是带着孩子嫁给现在的老公
·你好,我是双牌县一个刚退休的,我你问下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买五险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热门城市

·抚州律师
·
黄浦区律师
·
乐东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忻州律师
·
西藏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宜春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孝感律师
·
潍坊律师
·
江西律师
·
宝坻区律师
·
漳州律师
·
开州区律师
·
石河子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