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讯问笔录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一)讯问笔录的含义
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
讯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
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虽然有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明显的区别:一是含义不同,前边已叙述;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 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四是适用范 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二)讯问笔录格式
讯问记录的格式,主要有标题、正文(基本情况)、落款、日期等四个部分。
(三)讯问笔录的具体写作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和侦查工作实践和侦查工作实践,侦查人员在办案时,往往要对被告人进行不同目的的若干次讯问,同时,形成诸多笔录文书。根据这些笔录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和记载内容的不同,讯问笔录可分为三类。即:第一次讯问笔录、毓讯问笔录和系统口供笔录。



  

第一次讯问笔录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都必须在拘留或逮捕后顾之忧4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讯问。第一次讯问的目的主要是查清证实被拘捕人是否被拘捕,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证据性文书。其记录内容与方法如下:
1、讯问的起止时间;讯问人姓名。
2、讯问情况。主要应记明以下内容。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现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被告人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告人的主要社会经历(个人简历)等。
第二次以后的讯问笔录(除系统口供笔录),以上被告人的基本情况部分可以不问不记。
2)查问证实被拘捕人是否应该被拘捕。上述内容问清记明以后,接着问:“今天你是因为什么问题,怎么到公安机关来的?”讯问被拘留、逮捕的人,可以问: “你是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问题被拘留(或逮捕)的?”记录人员必须把这一个问题和被告人的答应按原话记下来。这样做,一来是为了避免指供,二来是为了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检查是否错拘错捕等等。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在进行上述讯问之后,如果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并作出交代,记录人员就必须准确完整地把被告人供述的全部犯罪事实和情况记录下来;如果被告人否认自己的罪行,记录人员应记明被告人叙述无罪的理由和根据。
如果被告人明显地狡辩、抵赖,记录人员也应如实记录下来,而且扼要记录讯问人员进行政策攻心的话,不能只记“教育”、“讲政策”等字样。此外,还应在有关部分注明被告人答话时喜怒哀乐等反常的感情表现。
4)本笔录最后的两个问答,一般应是这样的内容,问:“你上面交代的是不是事实?”“你把笔录念一遍(或我把笔录念给你听),记的与你说的相符吗?写下你的意见。”接着记下答话。
3、被讯问人的意见与有关人员签名(见第四节《询问笔录》的有关部分)。



  

系列讯问笔录



  


如果第一次讯问确定了被告人有犯罪行为,侦查售货员一般要对被告人进行多次讯问,每次讯问都要作笔录,这样就形成系列讯问笔录。
系列讯问笔录的突出特点是:对整个案件中的每一个证据、情节以及可疑点,每一种作案手段等都要通过讯问被告人一一进行落实,对案件中的关键性问题的细节和情节,往往多次讯问,力争排除其他可能的情况,获取确凿的证据和弄清事实真相。
系列讯问笔录需标明讯问次数。其他格式内容要求与“第一次讯问笔录”基本相同。



  

系统口供笔录



  


对于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在经过了多次审讯,把一个个疑点澄清之后,在将要结束的侦查时,有必要对被告人从头到尾再系统的审讯一次,此时所作的笔录就是系统口供笔录。
系统口供笔录在结构上与第一次讯问笔录的要求基本一致,内容上主要以总结犯罪事实为主,特别是要证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动机、目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危害结果等全部事实和情况,以及履行法律手续的情况。

...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第一百一十六条(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九十二条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或者电子邮件,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通缉的对象、条件及通缉令发布的机关、范围
      第一款是关于通缉权和通缉的对象、条件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具有通缉权,通缉以发布通缉令进行。通缉的对象必须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这里既包括具备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应当依法逮捕,而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经依法执行逮捕,羁押期间又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


·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扣押的......


·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第一百一十四条(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八十六条检察人员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应遵守哪些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


·婚前/婚后赠与房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以结婚为目的,房地产作为“彩礼”性质的,若婚约不成,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但若是已婚,则不能收回。2.单纯将房地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3.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


·对于年轻人而言,结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留下美好的
      对于年轻人而言,结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留下美好的回忆,很多人都提前很久做准备工作。可是不少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头雾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的确,结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那么新人结婚要哪些准备工作?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有关知识。一......


·实习工资一般多少?
      一、实习工资一般多少?一般是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工资数额要看工作岗位和所在地区,没法一概而论的。二、实习期的劳动法规是怎样的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驾驶者应当对好意同乘者承担责任。好意同乘者无偿搭乘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其甘愿冒一切风险......



·衢州市看守所寄送钱物、接见办理等规定
      衢州市看守所温馨提示:近年来,在广大群众的关......



·南京市浦口区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浦口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专业为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离婚......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小三的孩子属于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由于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因此对生父的遗产也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不过,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作为私生子又享有怎样的权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小三的孩子有继承......


·拆迁当事人何时可以申请裁决?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裁决机关申请裁决。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


·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为什么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登记,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可以证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那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一、为什么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


·刑诉法第九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的条款从证据收集到诉讼审理都有着详细的规定,是我国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平、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基础性法律。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刑事诉讼法也得到不断完善。那么,刑诉法第九十二条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涉及到诉讼,那就必须要请律师。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规定,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中,保证合同可基于下列方式成立: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一)九江市工......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投身于自主创业的大部队中。创办新的公司,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必然就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备案这一流程。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详细的公司注册备案所需要的资料,......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讯问笔录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原先在煤矿工作18,现在离职了,企业交五险只交了0的,原先的未交离职后其他在职的
·福利住房问题,2004年
·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买车,逾期半没有还,我被起诉了,马上去开庭,会接受什么样的处s
·我被学校强行派支教‚不去‚停止工作‚停开工资
·微信扣款说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执行
·丈夫去世二个月,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只有一个女儿,已出嫁,我这房产手续怎么办怎么
·律师,你好。我们是电动汽车店,租了个铺面搞售后服务。签的三年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撞违停大货车上,致使一根肋骨骨折,颈部软组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静安区律师
·
清远律师
·
萍乡律师
·
潜江律师
·
南通律师
·
黄冈律师
·
梅州律师
·
宁波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三门峡律师
·
来宾律师
·
三明律师
·
林芝律师
·
三亚律师
·
梁平区律师
·
牡丹江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