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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怎么解除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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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2、《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从此约定的内容来看,原告秦某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不明确,是不是赵某的任何违约行为均可引起秦某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权的规定,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3、《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根据此规定,结合本案案情,在被告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原告秦某并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以要求被告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被告逾期仍没有支付的,原告就有权解除合同了。 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界提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出租人在承租时,应严格的按照我国的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出租的房屋进行签订。签订合同后如产生租房纠纷时,应积极的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如解决不了的还可以到相关的主管部门和相应的法院进行相关的办理。 ...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一、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在我国加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在我国加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现在生活中的加盟店是非常多的,本身加盟应该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既扩大了品牌效应,又方便了双方的生产和经营。加盟店在成立的时候,需要和品牌所有者签订加盟合同,然后需要遵守合同的条款才可以。万一发生了什么矛盾的话,肯定对双方都是有影响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加盟合同...... ·如何确定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 如何确定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显得日趋复杂化,也衍生出一些新型的社会关系,货运代理合同等债权债务关系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由于此类合同纠纷一般涉及的赔偿金额较大,故而在发生此类纠纷时,一般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寻求救济,在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 ·实践中应该怎么履行合同 实践中应该怎么履行合同一、实践中应该怎么履行合同对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以后,债务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实施履行行为。债务人在履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一些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1、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 ·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有何特殊情况 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有何特殊情况一、什么是赠与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因赠与合同特别是不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处于纯受益的状态,故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即明确规...... ·协议变更抚养权范本是什么 在生活中,其实夫妻双方离婚往往孩子是最受伤害的一个。但是,对于有些实在是过不下去的夫妻来说,只能选择离婚了。夫妻离婚后,如果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其中一方,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原因,想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这一问题。那么,协......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构成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一、公司法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对孩子还有监护权吗?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也就是说,父母双方都对其子女享有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定监护权)以及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生活监护权)的法定权限。当未...... ·仪征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仪征市看守所仪征市看守所地址:江苏扬州仪征市真州镇新...... ·兴化市看守所 江苏省兴化市看守所位于泰州市兴化市兴泰公路南12公里刘陆村,俗...... 口头租房定金能退吗一、口头租房定金能退吗如果买的期房在开发商处他们拿不出预售房许可证,那可以到有关部门去举报的,甚...... 一、退补侦查的原因有哪些?证据不足够而要退回公安部门进行侦查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 一、嫁妆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是否认定为工伤以及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是否认定为工伤1,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 行政诉讼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 一、非法经营无罪辩护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非法经营无罪辩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可从界定范围辩护;可从量刑标准上辩护。...... 老公在外面有孩子算重婚吗?在外面有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 很多小区的楼房在销售的时候就会提前告诉买家一栋楼会共同使用一份使用证件,很多人在认可买房的前提之后就会直接购买入住而完全......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我们应得的呢 ·我在母公司上班儿,与母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子公司上班儿,与母公司签订的两劳动 ·卢律师你好,问车贷款逾期,要一次性付清款,我现在没有钱付不了 ·回国后会不会限制出境,我在法院为我爸签了担保我现在移民外国 ·对于拆迁方给予的拆迁条件不满意,怎么办? ·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如何查询原因? ·这样子到底合不合理?谢谢 ·你好,我在人民医院上班,在试用期结束的时候单位决定不继续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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