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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否有权拒绝出差?
一、员工是否有权拒绝出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一般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标准),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 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出差加班费 员工因公出差,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分成如下几种情况: (一)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 有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早于下班时间回程。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不论长短程,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 (二)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以标准工时制下的每日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8:30-12:30, 13:30-17:30)为前提,例如用人单位安排某员工前往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该员工于当日14点从苏州前往连云港,当晚住宿于连云港。次日上午前往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并于该日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假设两地的公路单程时间是6小时,该员工检查产品质量只需1小时 (以上时间假设为已有客观证据证明)。用餐和休息时间员工可自行安排。那么该员工的加班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应当如何计算? 虽然该员工实际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只有1小时,但由于在途的12小时是为提供工作服务所必须的程序时间,该在途时间也应核算为工作时间。故该员工此次因公出差的时间工作时间是13个小时,其中从当日14:00-17:30的3.5小时在途时间、次日1小时的服务时间和6小时返程的在途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而对于当日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应当视作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150%的加班费。 (三)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且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某员工于周五14点从苏州到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于周六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其他假设条件同前例。这样的情况下该员工的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同理,该员工从周五14:00-17:30的在途时间为正常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而对于周五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应当视作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工作,对于周六的1小时服务时间和6小时在途时间为双休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分别支付150%和200%(无法安排补休)的加班费。 (四)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但在途时间又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情况。 按照前述第 (三) 项实际已经明确, 在途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对于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 (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 (五)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但出差期间跨越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在该情况下,由于出差所跨越的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员工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 这种情况下,员工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六)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情况。 毫无疑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对于服务时间和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 (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 此外, 作为用人单位,对要求长期或者频繁公出职位下的工作岗位,应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不定时工时制,可避免这类工作岗位因加班工资的原因出差劳资纠纷导致用人单位败诉的情况。 有些时候单位确实因为自身的需要而安排员工在外地出差,当然比较常见的还是临时性出差,也就是出差的时间不会很长。若是属于长期出差的话,这个时候就要求用人单位先与员工进行协商,而员工对于单位长期出差的要求其实也是可以拒绝的。 ...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与必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建筑企业具有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和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而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企业在资金筹措、产品价格的形成,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成本的预算及考核等财务管理工作与其他企......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 ·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上班时扭到脚是可以算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 ·劳动者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工资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 ·工伤鉴定标准山东最新标准有哪些? 在工作的过程中,特别是一些户外工作者或者高危工作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受伤,在工作中受的伤是可以算作工伤的,工伤需要去指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那样劳动者才可以更好的维权。工伤鉴定有明确的标准,下文对工伤鉴定标准2017山东的最新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工伤鉴定标准的定义残情定级后发给证......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 ·建筑工程国检是什么 建筑工程国检是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建筑工程、建筑产品及有关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具体包括国家监督抽查、仲裁、实行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的检验以及新产品鉴定和委托检验工作。《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 ·江苏离婚抚养费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可谓高居不下。由于现代生活条件的不同,夫妻双方离婚以后要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关于孩子的问题,在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后,有关抚养费的支付就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了。各级政府法院在判决时,依......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指的是什么?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根据...... 相关内容: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_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普陀区柳园路555弄55号...... 一、法律规定暑假工能随时辞职吗?是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驾照违章多久没去处理会被注销驾照违章后没处理不会被注销,只有在处理完违章之后当事人才能要求注销旧驾驶证申请新的驾驶证。一......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如今,中小企业融资面临诸多困难,其中也蕴藏了不少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市场风险、环...... 您都知道,在司法机构审查案件有关证据的证明力时,一般都会运用司法鉴定,想到司法鉴定,您可能会想到法医鉴定。有的人认为法医...... 出轨生子算是重婚罪吗如果是结婚之后,并且和情人保持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就属于重婚罪了。这个和有没有生子其实关系不大的。当然......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 ·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费不是由国家部门征收的,而是有孩子的家庭如果离婚的话,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和抚养费不同的是,社会抚养费是需要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征收的,所以社会抚养费和抚养费就是不一样的。结合您所提出来的免征收抚养费的...... 我国最高的刑法制度就是死刑,死刑是针对一些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嫌疑人实施的刑罚。不过,尽管我国的刑法中有...... 相关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写的是2011年1月到2012年12月 ·我是一位新西兰籍华裔,在江苏某县医院住过院,当时诊断是轻微精 ·特殊工种退休能加几年工龄 ·我爸0179,去化工厂做工,被重吨的东西掉下来砸伤了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本人17年投资数字货币平台,后该平台超募发行数字货币被其他投 ·电话能打通吗,微信号怎么没有 ·烤火费发放问san div ·没办结婚证小孩跟谁,结婚没办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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