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劳部发〔1994〕5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试行。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本机构经办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他业务经费。管理费标准,各地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设置情况,由劳动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生育保险基金的百分之二。



  

  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税、费。



  

  第十条 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年度报告,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市(县)社会保险监督机构定期监督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生育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试行。

...

·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您都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的制定是根据各省市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相关问题有所帮助。一、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


·职工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也是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广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养老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了以下6种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转移:1、同一地区,不改变统筹范围:不需要办理转移,只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2、跨统筹地区:经过组织人事部门或者劳动部门批准的正常调动,都可以办理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金能否折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章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其本人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李某在该厂工作了7年。单位应支付给李某......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险字〔1988〕2号  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


·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人,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计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1、丧葬费主要用于安葬去世人员所需要的费用,因此该笔钱是国家发放给去世人员直系亲属的。2、抚恤金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其发放标准要整体高于丧葬费。各......


·劳动法关于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童工的话题一直您和社会共同关注的,关于童工的讨论也不断,但无论怎么争论,您都是为了童工的利益着想,希望童工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保护童工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出台,法律规定对于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的,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法律对于......


·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一、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


·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员工的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都会由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赔偿。获得赔偿的前提是该员工所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用人单位并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外国投资者的并购审查须知
      外国投资者并购涉及反垄断审查,外国投资者需要完成报告事项,接受并购的审查.外国投资者的报告事项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5亿人民币;1年......



·武汉程某涉嫌制造毒品罪 律师成功改变罪名为非法持有
          武汉程某涉嫌制造毒品罪律师......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南京秦淮区律师致力于为南京市秦淮区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



·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
      因为相爱,所以结婚,不爱了,就离婚,对于现在社会来说,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事情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没有提出,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来说有所不同,那么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我军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军队的指挥工作和值班、值勤制度对于军队保持高......


·劳动者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暂停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需要跨区、县出差或出国的;劳动者属于公司驾驶人员,但是驾驶证件已交由司法机关保存的;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属于司法机关明确在取保候审期间禁止接触或从事的范围的;员工因涉嫌职务犯罪,如渎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员......


·检察院抗诉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有两种类型,即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最高机关,有权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人民法院、......


·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工程在奠基施工完毕后会由建设方进行验收把关,保证工程的质量也让市民放心。全国各地在验收工程质量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和验收资料。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分享给您,以......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


·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自愿离婚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的另一种说法,此时要求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同时还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此时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自愿离婚的流程是......


·财产保险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保险公司;  投保方: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_......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家祖坟被强拆,请问可以讨回公道吗?
·你好黄律师,我们是被开发商销售引诱口头承诺有返租的业主,现在
·农村水田别人强占建铁铁棚住!想请律师打官司多少钱
·你好,我给这边的玻璃厂供了3车石英砂,现在一直不给我结货款,
·诈骗罪的一些问题
·动手打人致脑部出血,胳膊断裂,被公安机关抓捕至临朐看守所呆了
·保全的房子银行有贷款可以拍卖
·淘宝平台购物未收到货,多人受到欺诈,不完全统计约35人金额为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热门城市

·贺州律师
·
长宁区律师
·
达州律师
·
虹口区律师
·
菏泽律师
·
大洋洲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吉林律师
·
商丘律师
·
贵州律师
·
烟台律师
·
苏州律师
·
大渡口区律师
·
永州律师
·
毕节律师
·
广东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