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 ? ? ? ? ? ?? ??? (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 ? ? ? ? ? ? ?? ?? (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 ? ? ? ? ? ? ?? ?? (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 ? ? ? ? ? ? ?? ?? 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 ? ? ? ? ? ? ?? ?? (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 ? ? ? ? ? ? ?? ?? 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 ? ? ? ? ? ? ?? ?? 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 ? ? ? ? ?? ?? (签字、盖章)
  
  乙方:?? ? ? ? ? ? ? ?? ?? (签字、盖章)
  
  ?? ?? ?? 年? ? ? ?? ?? 月 ? ? ?? ?? 日
  
  2.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赠与合同模板,在上面的这份模版中,主要是分为了两大部分为您介绍,一方面是模版的格式,比如要仔细注明赠与双方的姓名,赠予物品的属性等,另一方面是模版的说明,这里主要是一些注意事项,您在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1、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于其他责任形式。......


·酒店抵押反担保合同?操作程序
      酒店抵押反担保合同?操作程序一、抵押反担保的作用是借入人可以拥有更多的获得法律保护的措施,也是法律上对于借入人的一种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遏制借出人的欺诈行为,减少借入人的损失!那么,反担保方式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将自己的私有物品,委托给寄存公司进行保管,这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如今市场市面是有专门的寄存公司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既然是属于寄存,那么肯定有取回的时间,所以,这些都是需要当事人和寄存公司商量好的事情,不过不能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寄存合同范本......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抗辩权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关系中的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可以暂时拒绝对方的请求权,暂不履行自身的债务的一种权利。抗辩权的设置是为了在合同有违约情况出现时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就来了解一下法律规定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一、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1、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


·湖北亲子鉴定收费多少,亲子鉴定程序步骤是什么
      虽说亲子鉴定会上海夫妻之间的感情,但在很多情况下进行亲子鉴定可以保障权益,而且亲子鉴定的使用范围并不局限于单一的鉴定,在处理一些民事纠纷和公安案件的时候都会涉及到亲子鉴定,通过亲子鉴定能够给事件下一定的结论,但当前很多人都不知道亲子鉴定的收......


·内部行政行为复议复核期限有什么规定么?
      内部行政行为复议复核期限有什么规定么?一、内部行政行为是什么?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而内部行政行为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重大的影响。二、内部行政行为复议复核期限有......


·遗弃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法律条文(1)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


·员工医疗期满后继续要求请病假,公司如何处理?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地址电话,南京看守所会见律师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地址、电话、会见时间汇总:一、......



·东阳市看守所
    浙江省东阳市看守所位于东阳市吴宁镇上卢金店村(2018迁建到城东......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揭贷款支付。但此时按揭贷款购房的是向银行申请,此时还贷自然也是还给银行,而银行往往也就要收取一定的利息了。那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呢?这是很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


·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协助犯也被称之为帮助犯,即在他人实施犯罪的时候,提供了犯罪方面的帮助,包括提供犯罪工具等等。对于协助犯我国规定也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到底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帮助犯帮助犯是帮助实行犯实......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


·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
      按照一般的受教育年龄分配,到了上大学的年纪的子女一般是成年人。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对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实际中,要是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协议......


·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被迫地、含糊其辞地或附条件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构成明示......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在生活中,房产永远是饮食男女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碰上婚姻的时候,那更是如此了,很多未婚夫妻都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了夫妻共有的。那在法律上,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简单来说,婚前......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现在很多公司为了节约人工......


·私募基金需要先备案再投资吗?
      私募基金需要先备案再投资吗?一、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孩子初二转学到陕西周至县,中考以后,想回湖北老家上高中,应该怎么办?
·你好,现在去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能见到人吗
·新买的商品房,正在装修期间,装修全包。因装修师傅忘记关卫生间水阀导致水从卫生间蔓
·店面租赁纠纷,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在别人哪租一店面此店面上下两
·转租征地赔偿问题,你好,你好,我是土地第一承租人(有签订合同),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未满18岁的小孩是没有放弃继承的权利吗
·医疗事故,一、对法院委托中山大学医疗鉴定后不服
·房子拆迁问题,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快拆迁了


推荐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热门城市

·河池律师
·
大理律师
·
菏泽律师
·
三明律师
·
梧州律师
·
伊犁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十堰律师
·
银川律师
·
本溪律师
·
荆州律师
·
石嘴山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南京律师
·
台湾律师
·
博尔塔拉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