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样本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关___,男,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住四川省___县___村___号。身份证号:___,联系电话___。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王___,男,___年___月___日生,云南省___县人,联系电话___。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王___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42416.82元。
  
  事实与理由
  
  ___年___月___日晚,梁___、李___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经营的“___”美容美发店消费。消费后,三人无故拒付费用,并叫来多人在美容美发店门口闹事。被告人王___被叫到现场后,不问事情缘由,不听原告解释,即对原告关___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___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___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1、 鼻骨骨折,断端稍塌陷;2、 右侧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错位0﹒5米。 经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并经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达到九级伤残等级。
  
  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关___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13476.00元、医疗费3090﹒82元、误工费2250.00元、护理费5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00元、营养费500.00元、交通费1000.00元、鉴定费 1100.00元、精神抚慰金20000.00元等,共计 42416.82元。这些损失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产生,依法应由被告王___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沈剑馗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王___的犯罪行为给原告关___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的一些范本,生活中遇到了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可以通过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来进行起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的问题我们已经为您解决了,合理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法律对人民的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刑事申诉受理理由有哪些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表示不服,然后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要求。这就是刑事申诉。那么刑事申诉受理的理由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刑事申诉的理由,是指刑事申诉的主体,申请对原判决案件进行再审的根据和原因。申诉人只有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意思?
      不管在从事什么行为,都应当提供一些正确的且真实的证明文件,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因此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意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一)提供虚假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一、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


·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少年?
      说到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少年的问题,那么首先就要确实无证家属撞死人的行为构成的是《刑法》中的哪条罪,然后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什么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


·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对于超生孩子或者私生孩子的家庭或者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减少政府财政负担的一项重要措施。那么,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巨额......


·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注意些相关的问题,更何况是离婚,那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离婚时有问题需要处理,离婚后也会出现一些需要处理的问题,那离婚后有哪些问题需要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一)离婚前,请慎......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只负担规定的税费即可,这种......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犯罪中经营的物品较多,包括电信业务、食盐等等,针对不同的物品,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不同,而这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立案标准。到底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电话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12348电话:12348地址......



·南京建筑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致力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项服务,熟悉建筑工......



·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呢?若需要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话,房屋租赁的违约金又该怎么进行计算?本文马上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关于房屋违约的问题。一、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中国《合同法》......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一、概念及其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担......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办理。公司办理注销,一般要求公司提交一些材料,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对注销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下面是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请您阅读。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要点1、时......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流程。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后,确认该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该劳动者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工伤赔偿。但工伤认定是有一定的时效的,在一定的情况下,该时限可以暂时中止。下面我......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是土地使用者合法利用土地的凭证,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就有权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转让等。虽说土地使用证的划拨和出让都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但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在某些层......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一定土地面积的使用权时,处于某种利益的需要,可以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流转方式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农民流转土地使用......


·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按照事先规定
      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按照事先规定的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承担维修责任。该管理办法的制定,需要发包方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性质进行约定。只有在维修范围内的,才需要承担免费维修的责任。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是怎样进行分割的
      当今时代,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到因为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的婚姻法针对婚姻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又有了一些新的修订,在新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分割也作出了一些修改。那么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是怎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笔录证据三个月了,能不能催办立案
·您好?想咨询合伙纠纷案
·父亲意外撞死儿子触犯什么法律,前妻告父san
·我想探视亲人,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我想问下,木是属于自己,但是无搞证是属于盗伐林木罪吗,现在我
·房屋产权归属,我父亲是以前的退伍伤残军人八八年安置到地方县城并转交地方民政局安置
·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咨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热门城市

·怀化律师
·
台北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铜梁区律师
·
九江律师
·
大兴安岭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山东律师
·
赤峰律师
·
广元律师
·
新北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吕梁律师
·
湖州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