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哪里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劳动者原来工作过的用人单位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解除合同必须要双方协商一致,而且在解除之后必须要开具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样双方的劳动关系才算是解除了,合同证明对于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这关系到自己之后社保和下个工作的办理。 ...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就是符合必定条件可以革除,但是也可以不提出革除而持续实行合同,带有片面性的。而中止劳动合同是只需达到规矩条件就自动实行中止的,符合必定条件有必要且自动中止,无需两边的片面自愿。下面我们带您来详细的了解不签署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什么后果?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 ·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 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一、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并没有重视,但是发生工伤了,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没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按《劳动者合同法》...... ·安排在春节加班怎么计算工资 安排在春节加班怎么计算工资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单位能否以奖金代替加班费按照...... ·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工程质保金是合同甲乙两方相互协商,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彼此信誉而预留的资金。至于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具体金额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根据施工合同不同工程质保金会有所不同,但有个大致的规定,请看下文参考。一、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 ·什么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离婚 ??婚姻是法律上对于两个人结合的承认,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律。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法官享有很大的司法裁量权。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那么,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在哪呢?下面由编辑和您一......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标准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1、刑法条文: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 ·薪酬和福利的区别是什么? 福利有时候会被称为薪酬福利,那么一些朋友就会认为,薪酬和福利应该就是一个概念了。但是并不是您所理解的这样,薪酬和福利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薪酬是劳动所得,但是福利是单位制定的,所有人都能享有。具体的区别我们写在了下面的文章里,不明白的朋友...... 相关内容: ·宿迁法律援助中心_镇江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镇江法律援助热线12348 宿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建筑工程应怎么管理一、对项目经理自身素质的要求一个成功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素质:能够组织和带领一个团结的项目团队;能...... 律师代写遗嘱怎么算有效一、律师代写遗嘱怎么算有效?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身...... 平乡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哪些?在信息社会中,政府信息对于老百姓来说非常重要,像征地拆迁公告、水电煤价格听证等,都需要政...... 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解释一般都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法院来进行解释的,最高法院解释的法条有很多,其中就有认罪方面的问题。对于...... 不是不用坐牢,只有过了一年的考验期才能决定是否要坐牢;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 杀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其他的犯罪。而要想成立故意杀人罪,就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 社保法规定个人交医保怎么交?1、个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 相关法律问答: ·我老公出轨了,不想给孩子的抚养权,还想让我净身出户,不让孩子们给我见 ·反不正当竞争, ·你好我工伤期一九个月一直么有赔偿咋san ·我在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工作,羊毛衫加工,私人作坊,于2018 ·尚未赔偿,不懂法律事宜 ·微信借给朋友500块钱现在他不还了,我有他身份证复印件 ·笔录证据三个月了,能不能催办立案 ·老板拖欠工资 |
专业律师
热门城市 ·楚雄律师 专业律师
|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