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在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时候,需要小心了,此时你作为贷款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那到底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呢?具体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关于贷款担保的风险,我们主要为您总结了三点,详细内容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而在为他人提供了担保之后,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人们说的保证责任,当然实践中也会存在免责的情形,您可以注意一下。
  
  
  ...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一、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


·支付宝贷款在哪里
      支付宝贷款在哪里一、支付宝贷款在哪里申请?1、支付宝可以使用借呗来进行小额贷款。芝麻信用分值不低于600,若用户符合条件,只需将自己的支付宝钱包升级至最新版本,在支付宝钱包的“财富”一栏中即可使用“借呗”功能。2、借呗是蚂蚁微贷旗下的消费信贷产品,芝麻分不低于600的用户就有机会使用个人消费贷款,按照分数......


·借贷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借贷协议是否需要公证一、借贷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借款协议,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借给对方(借用人),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借用人将同等数额的金钱归还出借人,并附加一定的利息或不附利息,为此,由出借人与借用人所订立的协议。民间借贷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作为公民的出借人与借用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借、还......


·离婚逃避共同债务的行为有效吗
      离婚逃避共同债务的行为有效吗一、离婚逃避共同债务的行为有效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


·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上限?
      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上限?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方面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有一方违约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上限是多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上限的规定。违约金是指当事人违反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或者法律直接规定而向另一......


·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什么
      尽管说您在生活当中经常说主观犯罪和过失犯罪的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但是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导致了一些无法预想到的后果的话,如果对国家的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的话,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对着经济的增长飞速增高,如今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很多人的收入水平,也就意味着很多人买不起房,只能选择租房来生活,因此对租赁的管理至关重要,保障很多人的合法权益,那郑州房屋租赁的管理办......


·常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常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常州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一、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一个幸福的家庭需要夫妻双方通过结婚来建立。建立之后两个人的利益牢牢地绑在了一起,很多利害关系,都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承担,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需要双方共同来解决。而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债务的一些规定,那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



·马鞍山市看守所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马鞍山市看守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



·马鞍山劳动仲裁
    需要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的,请拨打劳动保障监督咨询电话:12333,12......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一、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


·轻微肇事逃逸认定具体是怎么样的
      轻微肇事逃逸认定具体是怎么样的在当今这个越来越发达的城市,家家户户都有了属于自己的车,这样一来导致了严重的交通堵塞,从而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是有些人会逃避承担事故责任为目的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而这种行为就是轻微肇事逃逸的认定,下面就让我们......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最高怎么算所得税?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最高怎么算所得税?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或企业为获取较大的收益,公司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债券等等。在实践中,有的企业通过债券投资而实现获得利息的收入。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怎么算所得税?......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比如说刑事案件中,需要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接下......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
      传染病是一种对社会危害及其严重的疾病,传染病的防止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部门进行负责的,做好这份工作是保障国家社会安定发展的基本。如果这项工作没有做好的话从事此工作的人员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呢?一、传染病防治失职......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一、股东为自然人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一般情况下,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一直都比较难处理,相关法条比较零散也比较多。遇到此类问题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来进行判断。下面,就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来进行简要的讲解。一、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商标异议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什么意思?一、商标异议的内容以及其范围在我国,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居委会把土地卖都不经过他人
·浙江省律师去会见当事人
·我算寻讯滋事吗,我以前在一个小区当保安
·关于邀请招标,请问邀请招标的条件规定是在那个法律法规上啊?多少号文啊?
·这样的交通事故能定我的全责吗
·我家的了主墓被夷为平地,该怎么处理
·在工地上,因为工人没事做了,要求公司拿点钱放工人离开,遭到公司解雇应该怎样赔偿s
·拖欠工资,不合法,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推荐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迪庆律师
·
茂名律师
·
扬州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阳泉律师
·
怀化律师
·
淮北律师
·
滨海新区律师
·
内江律师
·
无锡律师
·
双鸭山律师
·
沙坪坝区律师
·
松原律师
·
来宾律师
·
黄南律师
·
万州区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