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由于快节奏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了离婚的道路。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原因,可能一时没找到房子或者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对于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原则上构成非法同居。为了进一步解答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结婚后夫妻的同居权的表现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寝食、相互辅助和进行性生活。共同生活的一个固有要素是共同居住,即同吃、同寝、同作和同住所,是一种男女的相互托付,其中人身特权是主要内容,而性特权尤为突出。这一特殊的人身方面的义务,实际意味着配偶间正常性自由和配偶以外不正当性生活的无自由或禁止。
  
  夫妻如果离婚后,就会丧失配偶权,还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
  
  
  二、离婚后的法律效果
  
  1、人身方面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2、子女抚养方面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财产方面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因为结婚产生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都会终止。离婚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身,财产,子女抚养。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属于身份方面的问题,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样属于事实婚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恢复,而是同居。当然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如果涉及到财产,子女抚养问题,我们建议您去咨询的律师。
  
  ...

·离婚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知道,一般来说,父母都会主动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即使是在父母双方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也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确定的,对于没有孩子抚养权是一方,需要按照离婚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一、离婚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的处理
      1、《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现如今有越来越多婚姻破裂,婚姻破裂不仅伤害双方,更重要的是对孩子的伤害更大。父母离婚后,孩子不可能因为父母的关系而消除,同时离婚的父母还要承担责任,那么离过婚之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有谁承担?夫妻离婚除了解除的只是夫妻身份关系,对于孩子,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诉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1、......


·冰毒多少判死刑?
      冰毒多少判死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公民为了谋取暴利,会采取损害他人权益的办法来获取经济利益,贩毒是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由于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高的,故而我国法律规定,若贩毒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就会被判处死刑,你是否知道冰毒多少判死刑?一......


·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男方有出轨行为被发现后,女方无法接受的话,通常会要求离婚。很多时候,男方会表示悔恨并不同意离婚,这样的话,女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单方面启动离婚程序。那么,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合同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一、合同主体审查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有什么程序?
      您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有就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双发在同一地区的办理离婚很简单,那么在异地的夫妻怎么办理离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异地离婚怎么办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异地离婚怎么办理一般协议离婚的话,不管是否在同一......



·衢州市看守所寄送钱物、接见办理等规定
      衢州市看守所温馨提示:近年来,在广大群众的关......



·南京串通投标罪律师
    南京串通投标罪律解答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最新串通投标罪司法......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可概括为三条:一是事实证据条件,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就是说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时间、地点......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绑架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的犯罪形态也是包括了中止、未遂以及既遂的,不同犯罪形态下,法律规定的量刑是不同的。那么绑架未遂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绑架未遂罪量刑标准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


·怎么对个人债务纠纷处理
      怎么对个人债务纠纷处理一、怎么对个人债务纠纷处理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2、出借人明知......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一、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银行破产并非一无所有,可以用剩余的资产偿还或者有其它机构接手,那么存款都是安全的。实际上,定期存款存在银行还是比较保险的,虽然银行是允许倒闭破产的,但是银行在国家是有保证金的,而且数额不小,......


·信用卡一多,还款日期就会相当混乱难记,还款逾期的情况屡见不鲜
      信用卡一多,还款日期就会相当混乱难记,还款逾期的情况屡见不鲜,许多人不以为然。可是,一到要买房的时候,许多人想起曾经逾期还款,不仅开始忧虑。网的编辑就来为您阐述一下买房和信用卡逾期之间是否有关系,如果有,买房信用卡逾期怎么办的问题。一、信用......


·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
      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在合伙企业中,无论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其实合伙人都是允许退伙的。但退伙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或约定的情形才可以。而就合伙企业的债务来看,当事人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退伙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车祸后四十多天了
·律师您好,现在我们在私人老板眼镜店(杭州宝岛眼镜万达广场店)
·结婚两个多月,因很多原因,不能继续生活下去,男方提出离婚,要
·几前在他那里买了钢筋总共八千多,先付三千多,后来写了一张欠条个五千元,过了两把那
·肇事逃逸,我爸爸和个女的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买房,合同签过,有一方想更改合同,一方不同意
·夫妻長時間未聯繫且未住一起,想要離婚


推荐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热门城市

·滁州律师
·
邯郸律师
·
北屯律师
·
鹤壁律师
·
北碚区律师
·
梅州律师
·
玉树律师
·
江门律师
·
重庆律师
·
江津区律师
·
钦州律师
·
苏州律师
·
通辽律师
·
厦门律师
·
黑河律师
·
江苏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