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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
一、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在当代社会,对于很多的人员来说,订立遗嘱的时候并不是特别清楚,所以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他们所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应当如何来进行分配,就可以按照《继承法》当中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发生继承。 ... ·买卖农村房屋效力如何 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参与到买卖农村房屋的交易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我国就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有争议的,而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又决定了该交易能不能最终实现的问题。那么,买卖农村房屋效力如何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买卖农村房屋效力如何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一房二卖,是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一房二卖严重影响房屋产权顺利过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呢?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动产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谁办理了不动产所...... ·租房子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子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 ·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吗 购房协议书是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那么,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吗?下面,让我们为您说明一下相关信息。一、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吗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最主要的是看你跟开发商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住房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了。无论是个人宅基地建房还是开发商开发居民住宅小区都不能随意进行,要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进行建设,安全生产。各个省份也都根据自己当地情况制定了适用于本地...... ·什么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 什么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为保证主合同的实施,很多时候当事人都会再签订一份从合同。常见的从合同包括了保证合同、定金合同等等。对于这些合同,也是会有无效的时候。那到底什么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哪些情形保证合同无...... ·在第三人侵权的事故中,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是否双赔?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人仲委[2017]1号)第十四条问答中认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 ·三大抗辩权区别是什么,前提规定是怎样的 三大抗辩权区别是什么,前提规定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抗辩权是跟着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在对方提出让合同另一方承担一定的债务时,若有法定理由,可以提出抗辩。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虽然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抗辩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较为常见的是...... 相关内容: ·内蒙古包头市看守所探视会见时间及联系电话 内蒙古包头市看守所探视会见时间有关规定:(一)...... 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一、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 在如今自驾车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为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的赔偿,国家并......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起算怎么操作一、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起算法院的裁判送达后次日起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 一、逮捕未通知家属是否合法?1、逮捕不通知家属的这种情形一般是不合法的,《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 监护人责任民法总则里的职责有哪些?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 我国规定的担保方式都有哪些在进行借贷的时候,一般出借人都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而这个担保具体分为了担保人担保和提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食品卫生安全越来越重视。但实践中总会有一些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事件被媒体曝光,导...... 一、到公证处写遗嘱的手续是怎样的?1、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相关法律问答: ·朋友被捕,咨询接下来公安部门会执行哪些程序? ·我的车是先出的事故后买的保险,修理费1万,但是保险公司未能理赔会犯罪吗san ·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农场苏红路三号看守所的编号是多少? ·工资被法院冻结没有生活费了怎么san ·我垮地怒江在ktv与人发生矛盾,事后三天对方报警,民警说小事 ·政府拆迁账目改动 ·医院误诊后果伤残 ·姜老师你好:我在一家北京建业网校去年报名的是5980的班,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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