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之所以需要起诉,是因为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应该给付到什么时候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一)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二)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三)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四)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
  
  三、离婚后,对方抚养费不给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现在大部分人的法律意识都是在提高的,因此在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第一时间也会想到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选择聘请律师的人更多。但请律师需要支付律师费,那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是指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是指什么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是指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离婚小孩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离婚小孩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就现在我国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来看,夫妻结婚之后不管时间多长,作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都是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所以要是夫妻离婚也就不能要求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能够分割处理的仅仅是共同财产。那一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夫妻共同财产又......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


·什么是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犯罪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


·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法律的不断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治化很高的社会,人们在生活中的侵权问题都可以解决。我国对于环境保护已经写入了法律,目的就是在保护我国的环境不受损失,关于保护动植物的规定在我国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非法毁坏国家......



相关内容:
·苏州追债公司
  苏州追债公司...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一、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离婚协议书债权与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书债权与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

·商标权的行使限制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律师指出,侵犯商标的行为的行为包括:  1、......

    一、团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主动辞......
·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像高楼大厦这样的大工程,其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业主的使用,并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作为工程项目参与者,各方都在质量控制方面负有责任,其中施工方的责任应该是最大的,因为其是直接进行工程建设的。那么施工工程质量保......

    房改房继承需要什么办理手续?一、房改房继承需要什么办理手续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
    民事诉讼开庭之后能撤诉还是不能撤诉?民事诉讼案件,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由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撤案决......
    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需多久?申请成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但是由于特殊时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到账。有以下原因的会导......

<{{title}}>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关于公司拖欠工资,并且未按劳动合同缴纳相应的劳动保险问题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 双倍工资赔偿 要有些什么证据 只有工伤裁决书可以嘛
·房贷下不来,首付款能追回吗?
·当事人3月26日在吉安县xx电子有限公司做建筑工从二楼摔下来
·下班途中被家养狗追摔伤致右腿三处骨折。医疗费五万多。请问狗主
·合同是否还需要什么值得证明和确保的吗?
·工伤,请问:我是个司机,请问:我是个司机,在装货的时候帮忙一下,
·你好,我想问下贺州八步的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在哪里


专业律师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热门城市

·南川区律师
·
北海律师
·
珠海律师
·
保山律师
·
佛山律师
·
山西律师
·
福州律师
·
榆林律师
·
安顺律师
·
山东律师
·
荆门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曲靖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黔西南律师
·
钦州律师

专业律师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