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获得减刑、假释?以及减刑假释的程序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改造期间违反监规,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理或在监内又犯罪的,视情节适当延长其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提请假释。
  
  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
  
  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执行完毕的刑罚。
  
  1、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所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部门审查。
  
  2、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收到对罪犯拟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备、规范;
  
  (2)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
  
  (3)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是否适当;
  
  (4)罪犯是否符合法定减刑、假释的条件。
  
  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召开会议,对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提交的减刑、假释建议进行通案评审。通案评审情况应当有详细书面记录,明确载明小组成员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拟定减刑、假释罪犯名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监狱召开通案评审会议,应邀请驻监检察院(室)的人员列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不同意见,应一并呈报法院。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应将初步拟定的提请减刑、假释罪犯名单提前抄送驻监检察院(室)。驻监检察院(室)可在收到名单后,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可调阅有关材料。如果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呈报减刑、假释的,或者具备法定条件而未呈报减刑、假释的,应提出建议,监狱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告知对该建议的处理情况。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5、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

·非法拘禁致死会单独判刑吗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达到24小时的,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在拘禁过程中不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单独判刑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讲解。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


·抢夺罪要判多久,对抢夺罪如何量刑处罚?
      虽然在抢夺的过程中也会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但是与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相比,此时的暴力程度是比较轻的,同时针对的也仅仅是财物。所以法律对抢夺犯罪的处罚也没那么重。那么您知道在我国抢夺罪要判多久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抢夺罪要判多久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故意杀人罪如何赔偿?
      故意杀人罪如何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刑诉法第154条内容是什么?
      当我们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事情,就会考虑走法律途径,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如果涉及到刑事范围,则将以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准。刑诉法保障了诉讼双方的一些权益,明确了一些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下面我们就刑诉法第154条规定的内容及所涉及的条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


·如何区分抢劫罪和绑架罪?
      如何区分抢劫罪和绑架罪?一、如何区分抢劫罪和绑架罪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关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有着法律明文规定的,这些规定能更好的划分相关的赔偿事宜,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关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的问题,的我们仔细的收集了一下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您在阅读之后对此有所了解,具体内容如下:一、抢劫罪数额的规......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征?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征?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涉及到合同的履行问题,这一点也是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主要用途。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无疑就是对于合同履行的进一......


·赠与合同收费吗,怎样计算在线咨询 >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哪些
      赠与合同收费吗,怎样计算一、房屋赠与合同有哪些内容?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双方当事人应订立的书面合同。什么是赠与合同呢?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



·吉安律师成功辩护,被告人被从轻判处拘役三个月
      案情简介: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指控:2017年11......



·庆元县看守所
    浙江省庆元县看守所地址在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星光路27号,庆元县人......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根据上述规定,依......
    男方去世女方再嫁孩子由谁抚养?1、父亲去世,如果奶奶有负担能力且在母亲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才对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2、法律......
    打到什么程度算故意伤害犯罪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
    婚前债务婚后可以共同承担吗?一、婚前债务婚后可以共同承担吗??婚前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
·抚养费的变更情形有哪些,变更抚养费条件是什么?
    实践中,抚养费的变更分为两种情况,即增加抚养费数额和减免抚养费数额。在不同的情况下,变更抚养费数额的都是要符合一定的情形才行。那么您知道抚养费的变更情形到底包括了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抚养费的变更情形有哪些1、要变更......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规定是什么?一、国家赔偿案件立案规定是什么?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的情况是什么
    即使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了,但我国对缓刑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考验期的,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予执行。那您知道什么是缓刑考验期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被......

    挪用公款数额判刑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如何获得减刑、假释?以及减刑假释的程序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甲方抄袭本人照片从事商业活动怎么办?
·两证合并后转让按旧证日期计税还是按新证?
·我和我老公13年领证15年分居,有一女,期间他也有几次来看孩
·在厂里受伤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厂也没有营业执照,私聊达不成以
·我在**借了65万,要还1325,0期,还了13期了,也就是还了245,提前还
·你好,请问买正在还贷中的房子怎么签合同
·我该怎么班?,两三个月前我跟相识于世纪佳缘婚恋网站
·贷款提现时被冻结了有什么后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热门城市

·青浦区律师
·
凉山律师
·
山西律师
·
郴州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汉中律师
·
泸州律师
·
河南律师
·
黄石律师
·
衡水律师
·
保定律师
·
武隆区律师
·
青海律师
·
秀山律师
·
珠海律师
·
平凉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