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开发商逾期交房该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间内交付的,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不行使的,解除权就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购房合同中,签了合同,又不及时打钱给卖家的话。卖家是可以根据约定,解除掉你们之间的购房合同。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开发商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
      实际中,在签好购房合同后,要是有下面的事情发生时,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了:1、买卖双方协议解除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


·买房收房法律常识
          一、商品房验房交付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


·无能力支付全部房款,不得不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实际中,确定购房合同之后,就要积极去支付房款,否则就是违约了。即使说是无能为力才无法支付全部房款,但还是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房屋买卖双方自愿签订下合法的购房合同,那购房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无合理合法事由便不继续履行合约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免......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1、《公司法》第187条规定: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


·公司注册年龄限制
      公司注册年龄限制一、注册公司年龄限制关于注册公司的年龄限制,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二、公司法人作为公司法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秩序......


·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在现代生活中,随着生活质量的逐渐提升,汽车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拥有,汽车现在已经成为很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随着汽车的普及,出现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带给人们的巨大损失,现在汽车都需要配备的商业汽车保......



·来安县看守所地址、位置导航、律师会见手续
      来安县看守所电话:0550-5632858地址:安徽省......



·浦口讨债公司合法吗?
    讨债公司合法吗?南京浦口区律师提醒讨债公司不合法,慎重选择......



·保险中的法律常识
      一、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些什么1、正确的评估风险,选择自己所需要投保的险种。可将自已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不可少的保险、重要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投保计划。2、重视高额损失。高额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其......


·遗嘱中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效力如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我国的刑罚主要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了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针对不同刑罚的执行机关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刑罚的执行机关......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上的侵害,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受害人请求赔偿有一个时效性的限制,超过这个时间赔偿义务机关就不再受理该赔偿申请。我们下面为您介绍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申请......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其区别主要有: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的作用。2、定......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为十分普遍,只要有本着自愿、公平原则订立的转让协议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即可生效。但有时转让行为涉及的不止甲乙双方。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应该如何草拟呢?为您解答。一、以下是一三方债......


·关于指定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2006]310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法函[2006]65号)、《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


·劳动仲裁的流程怎样?
      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发生争议,或者因为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劳动纠纷,争议较大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流程。  实际中,发生劳动争议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开发商逾期交房该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腓总神经断裂多长时间可以做伤害鉴定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后仍没结果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想报工伤怎么办
·住的城中村旅馆一口价包月,可房间差,住了一个晚上,吵的一个晚上没睡觉,要求退房不给退怎么
·罪名成立的话是怎么处置我的同事
·有关房产分割份额有关的问题
·高律师您好,我丈夫贷款55万借给了陈阳,现在陈阳被关在迈皋桥
·我和前夫已离婚三了,他提出当初财产分配不公,想要重新分配,他的要求合理吗有法律依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热门城市

·阿坝律师
·
自贡律师
·
东莞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宜昌律师
·
通化律师
·
徐州律师
·
佛山律师
·
绵阳律师
·
阜新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黄南律师
·
鞍山律师
·
郴州律师
·
厦门律师
·
九江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