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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我们难免有受工伤的情况,在遭受到工伤以后,你知道工伤认定流程吗?我们必须在受伤后走完工伤流程才能向所在的单位申请赔偿。首先,需要进行的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有问题要咨询?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1、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a.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b.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c.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d.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e.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f.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g.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h.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i.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j.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2、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3、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a.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b.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c.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d.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e.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3)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4)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1、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2、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3、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4、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5、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6、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7、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2、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a.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b.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c.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d.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4、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5、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a.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b.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c.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2、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4、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5、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6、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1、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2、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4、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5、参加庭审; 6、庭后和解或调解。 三、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 1、先去做工劳动力鉴定,就在人社局或社保局。 2、依据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会,写会仲裁申请,即要求赔偿多少钱(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各省实施办法),到区或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等待劳动仲裁裁决,也可在30日不受理,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期间也可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4、工伤关键一点是不要着急,本来就有多种程序,千万不要心急,大大低于应用的权益与用人单位妥协,当然也不可满天要价。 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工伤时,一定不要着急,首先应该配合医生的治疗,再进行相关步骤,找单位赔偿。如果单位给不了理应赔偿的钱,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现在! ...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其实是属于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是发包方和承包商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其实是属于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是发包方和承包商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是建筑工程质量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对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应该谨慎,在签订时应该注意设计合同的要点是什么。一、确定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和依据二、设计项目的内容合同必须对设计的内容如名称、规模...... ·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 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职后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作时间对工资进行发放,所以即使是年后入职,工资的发放也应该方法,不能够因此克扣工资。那如果公司克扣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工资,是员工所应得的薪酬。如果员工月底入职,工作时间不...... ·提成属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很多用人单位对销售岗位都有提成制度,提成制是用人单位对其业务员的一种管理办法,其目的在于占有市场和扩大销路,鼓励业务员推销更多产品。那么,提成属不属于工资的范畴?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提成属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 ·公司拖欠工资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公司拖欠工资转移财产应该快速的收集一些证据,然后向法院诉讼,员工为公司创造利益,公司支付员工合理的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后很多时候,公司却拖欠员工工资。您都知道这样的行为肯定是法律不允许的,看看我国法律对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二、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通过劳动可以充实生活,也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可是近年来,电视 通过劳动可以充实生活,也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可是近年来,电视新闻上也出现了不少关于劳动的纠纷,该怎么解决呢?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劳动的法律就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也在不断的随时代发展而更新,下面我们要一起来看一下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中总则及变更详文吧。新劳动合同法2017...... ·注册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核准 注册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核准一、注册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 ·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一、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 ·交通事故定损双方到场吗 很多交通事故都会对车辆造成损害,而此时要想对受损的人作出赔偿,那么就要先对损失进行认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损。那么交通事故定损双方到场吗?有些人可能因为一些事情,而不想去参与定损,这样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通事故定......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二、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酒驾酒精测试:1、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2、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台州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浙江省台州市区设有台州市看守所(市级),下属县区有...... ·镇江交通事故律师 镇江交通事故律师办理镇江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 一、申请批捕后移交检察院多久出结果?审查批捕的时间一般是七日以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日常化,人们不仅通过微信表达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日常化,人们不仅通过微信表达自我与人沟通,还通过微信分享和传播各种资讯。但是凡事有利有弊,微信上也存在大量虚假消息,甚至涉及蓄意诽谤。那么什么情况涉及诽谤,法律规定微信诽谤如何构成的呢?希望下面整理的关于微信...... 关于诉讼主体,我国规定的主要是两类,分别是自然人和单位。对于《刑法》中规定的某些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有些则只能由单...... 犯罪性的恶意透支与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存在很大的不同。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是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出现东西失窃,现代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这种行为不应该存在,为此,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盗窃罪。通常情况下,......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众所周知,在公司成立之后,需要到相关部门依法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能够依据法律...... 提到信用卡诈骗,可能您都不会感到陌生。随着现在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而其中也不乏一些透支了信用卡之后却不还钱的情况出现...... 股东按股份承担责任方式是什么?属于有限责任。债务承担比例由公司章程约定,未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首先由公司自身承...... 相关法律问答: ·同居分手了是不是什么也没有 ·人身伤害,小孩打架,小孩打架,我的小孩面部被抓伤,请问从法律 ·你好,咨询一下,在胶南买的二手经济适应房是集体产权的吗? ·交通事故,本人脚后跟粉碎性骨折,2020年7月12日出的事故 ·在xx上订货xx转账商家不发货怎么san ·车贷逾期天,会影响我的征信吗 ·关于(2017)苏0105执1215号文 ·楼房外墙渗水,我家楼房外墙渗水破坏了家里的装修我该得到怎样的合理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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