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我们还是很少接触转账支票,但是在商业交易中会使用到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生活中,我们还是很少接触转账支票,但是在商业交易中会使用到转账支票,那么转账支票有哪些特点呢?我们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或许还有很多人不清楚转账支票样本填写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转账支票样本填写是怎样的?

1、 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 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 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 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 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例如:开户银行名称: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必须小写。

4、 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

(3)532.00 伍佰叁拾贰元正

“正”写为“整”字也可以。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4)425.03 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 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二、转账支票的特点


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3、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4、客户签发的转账支票可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5、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名称、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票据法》第八十二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三、转账支票的服务对象

所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开办支票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四、转账支票的办理流程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交付票据: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也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票据流通使用: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4、委托收款或提示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持转账支票委托自已的开户银行收款或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做成委托收款背书,在转账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从上文中可看出,转账支票的填写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所以需要按一定的要求填写,因此需要了解清楚转账支票的填写方式,关于转账支票还有很多内容需要了解,你可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查看及咨询。

...

·丈夫车祸妻子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刑?
      我们经常看电视剧中,往往会出现丈夫意外车祸,妻子需要离婚的剧情,看似很夸张,但是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多妻子都不清楚丈夫车祸妻子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刑?您可以参考婚姻法中,就对于离婚的相关条例。一、丈夫车祸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公民有离婚自由。如果丈夫坚持不同意妻子可以起诉,然后第......


·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前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前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少见,相反非常频繁,生活中总是能够得知有人遇到交通事故的消息,所以平时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对交通事故要有一定的相关了解,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中多个抚养人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呢?交通事故中多个抚养人生活费的分段计算方法:1、以最小的......


·开车子撞到行人,我这边没有责任,还需要赔偿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


·商业车险必须买的是不是?在线咨询 > 一、商业车险是什么?
      商业车险必须买的是不是?一、商业车险是什么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一定的共同点,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但造成死亡的主观态度和客观行为则是不相同的。故意伤害致死是由伤害行为引起的,行为人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但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方面......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在电影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黑社会组织犯罪作案的桥段,实际上公安机关也曾经多次打击处理了一些黑社会组织,这些黑社会组织成员往往是一些社会闲散和两劳人员,被组织者纠结起来,以暴力等非法手段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那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


·同居关系是否适用法定继承?
      同居关系不适用法定继承,因为未婚同居者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因此,在其父母过世......


·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
      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无效婚姻。它是指出于某些原因,使得已经成为事实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在如今社会,无效婚姻的情况也是非常普遍的。那么,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不同类型所需的证......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曾经,海洋经济大省--江苏打官司却要跑到别省起诉。滨江临海,海岸线长954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江河湖海兼备……江苏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省。历史上,江苏曾是郑和下西洋“宝船”的建造地和航海始发地,是海上丝......


·律师在刑事诉讼三个阶段中能为你做什么? 北京刑事辩护吴丁亚律师
      由于大多数人不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时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陷,以及普法工作的滞后,更重要的是有些公职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对律师的抵触和错误的诱导,造成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和作用产生了怀疑。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听到我的当事人的......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
      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应履行以下义务:一、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经协商约定达成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了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而且实际取......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一、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


·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在生活中,我们还是很少接触转账支票,但是在商业交易中会使用到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在工厂宿舍突然死亡
·离婚纠纷,我儿子是双胞胎
·我是陕西蓝田县的,想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我和乙方是再婚家庭,婚前彼此都有一个男孩,婚后我们又生了一
·家人因为盗窃进了监狱请问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关于买房纠分,我去年在重庆买了一二手房
·南下干部家属应给予哪些咨助
·别人欠我钱
·奶奶的遗产分割问题,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
·高校寒假留校安全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跪求所有律师速度帮下,我借了一个牌局的钱没证据口头的完了我有个朋友给我说还跟牌局
·执行终结,经中院审理原判决已撤销
·3人盗窃应怎样判,3人盗窃之一共偷价值5800元的银杏树


推荐律师

·在工厂宿舍突然死亡
·离婚纠纷,我儿子是双胞胎
·我是陕西蓝田县的,想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我和乙方是再婚家庭,婚前彼此都有一个男孩,婚后我们又生了一
·家人因为盗窃进了监狱请问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关于买房纠分,我去年在重庆买了一二手房
·南下干部家属应给予哪些咨助
·别人欠我钱
·奶奶的遗产分割问题,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
·高校寒假留校安全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跪求所有律师速度帮下,我借了一个牌局的钱没证据口头的完了我有个朋友给我说还跟牌局
·执行终结,经中院审理原判决已撤销
·3人盗窃应怎样判,3人盗窃之一共偷价值5800元的银杏树

热门城市

·白沙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郑州律师
·
台南律师
·
定西律师
·
开封律师
·
双河律师
·
新乡律师
·
临汾律师
·
南充律师
·
和田律师
·
七台河律师
·
玉林律师
·
商洛律师
·
湖北律师
·
海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