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盗窃犯罪算是一种比较古老的犯罪行为,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就将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如今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已经与之前有很大的不同的。同时需要注意,地方不同,对于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也有可能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盗窃数额达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1000元,不满2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2.5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在2.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国家三级文物二件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盗窃数额达4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数额达2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在20万元以上,未达40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三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的文物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但盗窃未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宣告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并具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等情形的;
  
  (2)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3)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4)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7)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8)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9)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盗窃的;
  
  (10)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
  
  (1)因生活、治病急需而盗窃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按比例减少刑期;
  
  (3)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可以根据家属、近亲属的谅解程度,减少基准刑的20%-50%;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
  
  需要注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没有权利可以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细化规定的,这个规定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刑法》规定的基础之上,结合本地区关于盗窃犯罪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燃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巨大,为刑法所严厉打击。为此我国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规定为犯罪。那您知道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拘役最长期限是多久,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拘役最长期限是多久,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刑事处罚的主刑中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这些都是有明确的最低刑期和最高刑期限制的,法院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的刑期内作出判决。那一般拘役最长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拘役最长期限是多久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概念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社会,关于当事人这个概念您都比较熟悉,无论是在刑事案件中还是在民事案件中,都存在着当事人,但是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当事人的概念会有一定的差别。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说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概念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刑事诉讼......


·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都是由专门的法院进行管辖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同一起案件,不同的法院在争抢行使管辖权。那么对于诈骗犯罪来讲,该如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


·物流法律关系的界定
      物流主体之间可能会形成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首先,第三方物流主合同法律关系,指的是第三方物流商与顾客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方物流企业接受客户委托,依据客户的要求处理相关货物,受托人根据实际成本加上利润收受一定的费用并提供......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分配是需要亟待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操作不好的话就容易出现问题。在婚姻法中,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有明文法律规定的,那么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一......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一、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1、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


·国际货运代理中可以转委托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南京律师网。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为了......



·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
      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目次:一、选择设......



·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由大丰市看守所改建而来,位置在盐城市大丰区......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期的法律法规风险。2、防止质押权利的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效质押风险。3、防止质押贷款......


·不满意劳动举报投诉结果要怎么做?
      发生劳动纠纷之后,可以直接去申请仲裁的,不一定得先投诉举报。不过,要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按照下面步骤来: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


·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的最西部,他最早被人知晓是因为要修建三门峡水库,我们知道,修建水库避免不了要进行征地。水库附近可能是农村,也可能是城镇,政府需要根据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对被征收土地者进行补偿。那么,三门峡征地补偿......


·工伤鉴定后多久能赔偿多少钱?
      在实际工作中,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是常见的,如果其想要获得赔偿,则工伤鉴定就是必须要经历的程序,同时也是必要的程序。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结束后,需要一定的期限职工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工伤鉴定后多久能赔偿多少钱?针对这一问题,下面是我们为您......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境外人员是受境外投......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现将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山西......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一)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为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二)签订赠与合同时的......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犯人判刑有不通知家属的律法吗
·您好:我是一**司机01824**公司给我打电话让我在车上**字样广告我没
·裸聊被威胁按照法律应出和处理
·因为吸*被关过15天,请问,还能考驾驶证吗?
·前天出门在高速公路上被后面的车追尾撞车了,由于当时有急事急着离开就没报警,后来撞
·我有老公出轨证据,忍了一年,还是挽回不了现在想离婚我
·犯人出狱可不可以去监狱门口接呢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热门城市

·滁州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清远律师
·
漯河律师
·
永川区律师
·
万盛区律师
·
临夏律师
·
荆州律师
·
阿拉尔律师
·
桃园律师
·
河源律师
·
许昌律师
·
怒江律师
·
哈密律师
·
淮北律师
·
果洛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