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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上海玺华室内外装饰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日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工期为2017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30日共88天,但因上海玺华管理不善原因房屋装修至今仍未完工交付严重超期。期间:2017年8月24日经与上海玺华法人何记华协商,如果上海玺华截止2017年8月30日未能将房屋完全装修完毕并交房,屋主有权扣除全部装修尾款,上海玺华还必须将收尾工作做好(电话承诺),但截止到8月30日因上海玺华无法调配工人未将收尾工作做完,并找各种理由要求我继续付尾款。2017年9月17日经过双方再次协商,上海玺华承诺于2017年9月30日将房屋所有收尾及保洁做完并交房,如果未完成将扣除总尾款50%(签订承诺书),但9月30仍未按规定完成,称时间不够,并威协我如果敢扣款将不会让我好过,经协商推迟至10月6日交房,到10月6号房屋仍是9月30的模样,丝毫未动,我提出扣总尾款50%,玺华提出如果扣款那我必须把剩下的款结掉后面收尾工作他们不做也不管了,要么不扣款把收尾工作做掉,上海玺华不履行承诺并推脱责任,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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