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中心 >>帖子发新帖

安置房租房是否得向物业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u6548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连云港楼主
法海游民
积分:200
发帖:145667
注册:1997年2月22日
gewei律师有个问题想请教‚我家的房子没有产权但有使用权.属于拆迁安置房.每季按时交纳租房费用.前几任物业都要我们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我查过很多管理条例上对交纳这比费用的责任人称其为业主‚但从最新物业条例上看我家的定性并不属于业主.业主是对房子具有产权又有使用权的统称.物业方面一直出催款单‚把我交的物业费充为公共维修基金.现在我们管理费用也不交了‚对方开始对我家采取措施.比如小区装了电子防盗门‚不给我们领电子钥匙.墙体集体粉刷跳过我家等.请问‚做为租户我们该交公共维修基金吗?如果不需要‚现在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指教‚不胜感激.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连云港律师]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回复2016-3-25 17:17:18 顶部

<<  加入收藏  |  违法侵权举报  >>

咨询主题提示
安置房租房是否得向物业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在线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  ·南京市大厂看守所  ·南京律师微博  ·南京故意杀人罪律师  ·苏州律师  ·宁波律师  ·合肥律师  ·上海律师
2023-11-12 21: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