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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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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15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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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2014年11月份买了一套商品房2层半共38万。(到目前房子还没完整建好)
卖房人明确说明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当天签合同后交钱10W。合同上写2015年1月1日元旦交余款10万,2015年5月1日余款全部交清,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完整。谁先毁约不卖或者不买谁就多付10W块钱。(未说明什么时候给证)
可是在12月初卖房人说办不到房产证只有土地证。我爸妈乡下人不懂房产证的重要性,在考虑这房子要不要继续买,就在元旦时和卖房人沟通只交5万。
后来亲戚朋友都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就像没有使用权,所以现在我爸妈就想让卖房人主动提出不卖了,即使卖房人多给10W,我爸妈也不会多要。只是对卖房人不认识,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所以我爸妈不敢先提出不买房,担心卖房人跟我们多要10W块钱。
合同上面有2位见证人,我爸这边1位,卖房人那边1位,一共是4个人。合同上面写的是契约,有4个人的姓名和手印。
我家就想买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子,所以要价38万也没还价就买了。如果没有房产证就算是30万我家都不会买的。
农村人攒二十多年的钱想给我弟买的房子,希望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我家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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