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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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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农用车驾驶员):余振荣37岁 父:69岁 母:66岁 子:13岁
吊车老板:黄江军
甲方:聚隆(泰州)电器集团
事发地点:江苏省泰兴市黄桥工业园聚隆集团新厂房内
事由:10月15日吊车老板打电话给农用车驾驶员(简称伤者)说聚隆有几台设备要用农用车拉一下300元钱行不行,(注:伤者特意问了吊车老板谁给钱,吊车老板说是聚隆厂方给。)说他用吊车从卡车上卸下来农用车只要拉到指定的地点就行。伤者心想吊车老板这是第一次介绍生活就应了下来。晚上伤者到厂里施工过程中把第一台设备在拉到指定地点后,在就位时设备侧翻压断了伤者的双腿,伤者在当地医院处理之后转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前后治疗费由吊车老板共花去十三万多元。现伤者在家中休养,本身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父母每天都要靠吃药来维持现在的身体状况,小孩在上学。一下子断了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让家中生活状况急转而下。在这期间伤者六七十岁的父亲找吊车老板,找聚隆厂方协商讨要生活费十余次,双方一直都是在相互推卸责任。吊车老板说事情发生后我没有推卸把伤者送到医院,前后我花了十多万。现在事情没解决之前你厂方也该拿出钱来了,厂方认为要我厂里拿钱可以但农用车是你吊车老板叫过来的,吊车老板要负主要责任,厂里按比例负几成责任出多少钱。2013年1月12日伤者找到黄桥工业园办公室调解未果,1月16日工业园和司法部门同时参加调解又未有结果,司法科一姓丁的和工业园办公室一姓谢的主任相约伤者尽快给一个答复。1月18日伤者老父亲打电话到司法科找姓丁的未有任何说法,1月19日伤者父亲找到司法科姓万的科长,答复是司法科是协助处理此事,找他们没用。伤者父亲又找到工业园办公室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找吊车车主去找他们没用。
时至年关请来的护工也要回家了,原本都说好让伤者不会因过年犯愁的说法都成了泡影,伤者一家都傻了。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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