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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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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单位分的旧房子,单门独户的,这套房子是五楼的地基,我们住在四楼。早期的房子是五楼的,不知为何在我们搬进去的时候五楼的房子裸拆了留下个简易的卫生间还有一堵墙。99年我们搬进去的时候,单位本来答应我们要弄个隔热层,当时单位资金紧张无法兑现,我们就自己沿围墙弄间简易房间,一是为了解决隔热问题,二是为了防漏雨(因这套房子是60年的房子,太旧了)。就因楼上弄了这简易的房子,对面楼告到城管去,还带记者强行到我家拍照,又到单位告,现如今我们也按城管的要求拆除了,连楼上的卫生间也由单位请人拆除,现在对面楼的邻居又要求单位拆原有废旧的水塔,单位也答应弄隔热层给我们,但是对面楼的邻居还不依不饶,每天到单位要求这个要求那个,还要求我们楼道放的东西要放到家里去什么的。还要求到我们检查等。对面楼邻居的这些要求似乎都对,但是到处告状行为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精神和生活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对这种要求尽善尽美的邻居,我们要怎么对待?难道他们就没有违法正常的法律程序吗?我们应该如果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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