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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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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现在是孕早期,08年和09年的3月分别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09年3月合同到期后,至今未签合同,才交了2月的社保,工龄只有3年;公司注册资本1020万,但现在经营有困难,有以下问题想咨询各位律师,请帮忙解答,谢谢!1、现在公司要求给我老婆补签劳动合同,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先补偿未签合同时间(9个月)的双倍工资后再补签合同?得到双倍补偿后可以要求再签合同吗?如公司不给续签,那我可要求那些补偿?公司是否可以我老婆不补签合同而辞退她呢?如果辞退可主张双倍工资和孕期、产假的工资吗?可以要求补偿2年的社保吗?2、我老婆08年后连续签了2次劳动合同,现在可否算已自动转为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呢?3、公司可以强制给我老婆放假吗?如可以工资怎么发?4、如果公司宣布破产倒闭,我老婆能得到那些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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