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海游民 |
积分:200 |
发帖:145667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2010年12月31日早上7点左右,南平环公路无线电二厂发生打架事件。起因就是一件小事,也是赖国孝(打伤人者以下简称赖某)妻子张某先将我家院门踢坏,我于是上前理论,岂料他们夫妻俩就出手打我。导致脸部被抓伤,手臂、身体多出被木棍打伤。我没注意到脸上的血迹,就回家拿纸巾上卫生间去,我妻子看见我满脸是血回来又走了,以为又是去打架就不放心的到赖某家看看。结果他们夫妻俩看见我妻子转身回来的影子,就不分青红皂白的一人报个大石头追打,我妻子吓坏了边跑边喊救命,把住在我隔壁的妹妹和妹夫吓醒赶了出来。我妹妹看见张某有石头追打我妻子,就上去阻拦;谁想到赖某看见其妻子被拦下就举着石头要砸我妹妹,妹夫赶紧上前说:“你怎么大女人”结果赖某举起石头就往我妹夫头上砸。导致头部淤血缝了4针后伤处肿起个大人拳头大小的包。2011年元月3日下午14时左右我与妻子在鼓楼街旺众门口遇见赖某的妻子及岳母,将我妻子打伤。就医后诊断轻微脑震荡。赖某在被保释后,就将其妻子、岳母、还有自己都住进了医院。第二天就请了岳母的主治医生吃饭让其将没受伤的岳母病例篡改,还请了我妹夫的主治医生让其拒绝开具验伤证明。同时还有请了办理这件案子的紫云派出所周姓警察外出吃饭。以上两名医生及一名办案人员是否有收受金钱就不得而知。现在紫云派出所要求我们与赖某进行协调,还告知双方的住院费超出部分由双方平摊。我想问问这样属于“故意伤害”吗?该怎么办??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镇江律师] |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