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海游民 |
积分:200 |
发帖:145667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是这样的,我是2005年购的房子,当时男方出了钱,女方也出了钱,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2006年9月结婚,2007年交房子的尾款,后来办房产证上是我们2个人的名字,现在男方要求离婚,想问房子分割会怎样分婚前我付钱时是给的现金,现在在银行可以查出当时取钱的凭证,还有就是男方打钱给对方的银行本子上有记录,都是同一天,在就是有证人知道这事,当时陪在旁边知道我们双方都交的钱,男方手上的证据就是当时我们一起交钱的开的收据,是他的名字,还有就是合同是他的名字,请问这样的证据行吗能不能证明房子我也有份了?他出的是10万,我出的是5万,到时会怎么判?现在房子价值50万,我会有一半吗?会得多少?我准备带孩子,我孩子才3岁,只有这一套房,是不是到时法官会偏像我多点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