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中心 >>帖子发新帖

市某中学初二年级女生受他人唆使在校外无故殴打别校初二女生

u2138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徐州楼主
法海游民
积分:200
发帖:145667
注册:1997年2月22日
初二年级女生受他人唆使在校外无故殴打别校初二女生,并要求其下跪等。现受伤害家长与打人家长协商精神损失费,受伤方担出6000元补偿,打人方提出200元补偿。请问在精神赔偿方面有否法律依据?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徐州律师]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回复2013-11-21 11:48:12 顶部

<<  加入收藏  |  违法侵权举报  >>

咨询主题提示
市某中学初二年级女生受他人唆使在校外无故殴打别校初二女生

在线律师:
·南京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  ·南京贪污罪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  ·镇江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地址、电话  ·南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青岛律师  ·厦门律师  ·苏州律师  ·广州律师
2023-11-12 21: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