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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情经过
2020年11月22日晚11点,我下班回到家门口,发现入户门上方楼板漏水,粉刷面已经浸透、脱落且不断扩大已流向我入户墙趋势,让远在千里之外的丈夫立即给小区物业打电话,打通无人接听,又马上联系物业经理卢书建,同时也打电话给楼上2103男业主苏宁沟通,一个多小时后物业和供暖人员陆续到达漏水现场,楼上业主未到,均说不归他们管(其中供暖负责人刘工指着第21层管道井阀门对我说:“供暖阀门以外没啥问题,分支阀门以内到入户家供暖管线归2103业主和开发商管)。
我是一位60岁的农村妇女,在2020年11月23日凌晨在万般无奈之下,再加上供暖负责人刘工说:“该漏水管道即该供暖管线从分支阀门以内归2103业主管”,我这才敲了楼上2103家业主的门,楼上女业主一开门情绪就非常激动,又蹦又骂,我一看这情况就不想与其理论,赶忙下楼,楼上女业主和她家另外的一个女人一边骂着,一边直接追我到楼下,我还没来得及开门,就被2103的女业主抓住了头发,挤在门口殴打,女业主家另外的那位女人还在旁边辱骂,我处于本能、匆忙无意识地被动防卫;因我年龄接近60岁,难以招架30来岁年轻女业主拳打脚踢的突然袭击,加上她家另外的那个女人还在旁边辱骂、助威,我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在凌晨一点钟、夜深人静,2103的业主又明知我独自一人在家,她们家里还有30岁的丈夫在家,人口占优势;且在物业和保安人员在场协调问题的情形下,直接从楼上追到楼下我家门口殴打我,有故意伤害我、想致我于死地的主观之意,行径非常恶劣,严重蔑视法治社会的尊严!另外在当日凌晨四点钟,楼上夫妇2人又到楼下我门口,男业主拤着腰,不停跺脚示威,穷凶极恶,有2次伤害之嫌,具有“黑社会”性质!我的肉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和打击!
遗憾的是派出所对此事件定性为:互殴,各罚罚款500元,与事实严重不符!有失公平!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相悖!
二、具体要求
派出所对此事件定性为:互殴。我行政复议能赢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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