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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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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住在广州,但现在工作需要要搬到东莞,,上次去东莞看了一套物业后跟房东以及中介公司签了买卖合同,但是没哟给定金。但是回广州后跟家里人在谈了情况,说不能买,所以我这边就跟中介公司说了,不想买。。但是他们要求我们给房东违约金,房屋价格的20%,不然他们可以起诉我。东莞的房子是两套房子打通的,所以有两个房产证。现在广州的房子是我的名义购买的,但是想在东莞买房的话不能做首次置业,所以想用我太太名义买,但是也要办假的离婚证。以后我们卖了这套后再想买的话那就不能贷款了,所以我太太手续也麻烦还有万一以后我们真的离婚的话就不能用她的名义购买房子了。所以不想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这边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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